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自然资规(三)挂告字[2023]1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工业用地(“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以及控制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CGCS2000中央子午线118.5°) |
不动产 单元码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分类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出让 年限 |
规划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建设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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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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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 2312 |
芜湖三 山经济 开发区 |
231454.65 |
34020800 2013GB00 034W0000 0000 |
工业 用地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3000 |
50年 |
≥1.2 |
≥40% |
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15%。 |
7059.37 |
1412 |
24个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出让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按实际出让土地面积计算。
2、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
3、该宗地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不高于0.8吨标准煤/万元。
4、该宗地项目投产后的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算,3年平均亩均年税收不低于20万元。
5、竞得人需先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再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出让文本,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件及附件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member Login)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24日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将在2023年8月24日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定于:2023年8月25日8:30时至2023年9月4日 15:0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三)项目建设时序: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开展规划报建审批工作,在实际交地之日起 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12个月内开工建筑面积占规划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开工后24个月内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工期)。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四)签订出让合同和支付土地出让金: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未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按期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构成重大违约,无权收回竞买保证金(履行合同定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特殊情况下,由竞得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且竞得人每延长一日,需向出让方支付欠缴土地出让金价款1‰的违约金。
(五)土地交付状况: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个月内净地交付,竞得人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交地手续由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六)竞买保证金的处置:土地挂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土地出让金。
(七)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八)其他事项详见《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浮山路与固堤路交口龙湖街道办事处3楼(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53-3916053 0553-3918469
联 系 人: 陶女士 范先生
网上交易技术服务电话:0553-3121801,0553-5923710
开户单位: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账 号:0170120180258480025(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 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