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8月18日项目;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总承包
金额
4535.62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0lk202308140002-01
预算金额4535.6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8月18日项目;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410LK20230814000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141091-89-01-36272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汾经济开发区城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 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临汾市临汾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含:中水管道工程及加压泵站工程,中水管道工程包括南外环(G108~东外环)、第一大道(中央大道北422m~南外环)、第五大道(中央大道~南外环)、第六大道(中央大道~南外环)、南大街(第五大道~第六大道)、东外环(中央大道~南外环)共6条道路的中水管道建设,中水主管道全长14182m,采用DN400、DN300、DN200PE管,预留管道全长4718m,采用DN200、DN100PE管。加压泵站工程包括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2.4招标范围:从工程初步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6总投资额:4535.62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及财务状况。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4.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设计资质: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3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任何职务。
3.4.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任何职务。(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4.5设计负责人: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名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由两个及以上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6日00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23时59分
五、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8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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