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香格里拉市公铁联运及产业片区联动发展建设项目运营合作单位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香格里拉市公铁联运及产业片区联动发展建设项目运营合作单位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随着香格里拉市发展,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加大闲置国有资产的盘活
力度,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和程序操作的前提下,由香格里拉市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诚邀广大社会优秀企业参与合作对香格里拉市公铁联运及产业片区联动发展建设项
目的运营。香格里拉市公铁联运及产业片区联动发展建设项目运营合作单位已获批准,采购
人为香格里拉市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公司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就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公铁联运及产业片区联动发展建设项目运营合作单位。
2.2 磋商范围: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 合作模式:
2.3.1 采购人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伙人。
2.3.2 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公司)与合伙人签订合作协议。双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
各自履行出资义务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按股权划分实缴入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
于 4000 万元。
2.3.3 合资公司负责香格里拉市公铁联运及产业片区联动发展建设项目的运营工作,合
资公司的设立不免除中标人作为项目合伙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3.4 采购人与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分配项
目公司的利润。采购人负责园区建设工作,合伙人承担园区运营工作。合伙人应根据资产移
交比例分期完成营收任务,每年合资公司的利润不低于当年营收金额的 50%,具体营收金额
考核指标如下:
①园区建设期(按三年建设期计):合资公司营收应达到税前 2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
人完成园区建设的产值达到园区总资产值 10%,并交付合资公司时,开始对合伙人进行营收
任务考核。
②园区建设期完成后:第一年合伙人完成合资公司营收应达到税前 3000 万元人民币;
第二年合伙人完成合资公司营收应达到税前 3500 万元人民币;第三年合伙人完成合资公司
营收应达到税前 4000 万元人民币。在此以后的考核指标,合作双方按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
以书面形式确认具体内容。
2.3.5 项目合作期满后,采购人与合伙人双方协商,可通过项目公司股权回购或清算等
方式,实现合伙人的退出。
2.4 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年。
2.5 项目地点:香格里拉市小中甸片区。
2.6 质量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主体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企业
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供
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承担
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
担的工作、义务、持股及出资比例,如出资不到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补足。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最近三年(2020~2022 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
务报表;若供应商成立不足 3 年,则附成立之后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3 投资能力:本项目供应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需满足)须提供不低于 1000
万元的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
3.4 供应商近三年(2020 年至今)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供应商近
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国内至少独立运营或联合运营过一个项目,且项目总运营
收入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
注:总运营收入金额以有效税务开票金额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为准。
3.5 信誉要求
(1)供应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项目的能力;
(2)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
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
(3)当前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4)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5)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注:供应商提供(3)、(4)、(5)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磋商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
统一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
同), 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4
层)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6.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香格里拉市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会议室(香格里拉市清廉
广场四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
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格里拉市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香格里拉市清廉广场四楼
联系人:李锴
联系电话:0887-885855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4 层 联系人:李杰、蒋伟鸿
邮编:650000
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传真:0871-631311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