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YC-202206SZ-012001001
根据《应城市两河流域新型城镇化城市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六)投标人信誉声明备注“2、应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书》、《企业信用状况》的彩色扫描件”指的是:如《信用承诺书》、《企业信用状况》存在无法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的情形时,则投标人应将该部分内容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以彩色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如《信用承诺书》、《企业信用状况》可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则按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相应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即可。
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备注“1.近3年是指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至投标截止日的前一日,例如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为2014年2月1日,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3月5日,则近3年是指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3月4日。”修改为“1.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至投标截止日的前一日,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3月5日,则近3年是指2011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4日。”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8月3日上午9点整。
招标人:应城市蒲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