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2023年购置包装设备质量检测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066024f002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精乾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8
公告正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2023年购置包装设备质量检测装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JG066024F00204

2、招标内容:徐州卷烟厂购置包装设备质量检测装置,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条包外观检测装置

3

2

五号轮框架纸检测装置(含3轮)

1

3

小盒拉线检测装置

2

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0个日历日内(含)设备到货(以实际承诺为准)。

4、交货地点:徐州市云龙区珠江路88号徐州卷烟厂。

5、质保期:自设备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实际承诺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可为所投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本项目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如设备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违规转包和违约分包。

三、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本人民币200元。

购买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者登录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3、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下载申请”。

4.4、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

4.6、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8、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4.9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2室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的通知》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要求,具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列入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采购项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联系人:高精乾、李亚文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珠江路88号

联系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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