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建市直招字〔2022〕第68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黎声亮18370828885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师睿157708463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赣州市本级]赣州市中心城区沙河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2-12-19】

招标编号:赣建市直招字〔2022〕第68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中心城区沙河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设计;

2.招标人:赣州生态环境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章贡区东部沙河镇沙河村牛角垄谷地;

5.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4.506万㎡(含渗滤液处理站),其中填埋区红线面积约22.278万㎡,垃圾现状填埋体量为2.77×10m3,污泥堆存体量约有3.84×10m3。本项目采用原位封场技术配合其他工程措施对沙河垃圾场进行封场综合治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系统、填埋场垂直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排及处理、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封场绿化及植被恢复、填埋场封场监测、封场工程施工与验收和封场后维护与场地再利用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可提供70个停车位的地上停车场1座,安装充电桩10个,占地面积1750.00平方米;

6.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以方案设计投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完成赣州市中心城区沙河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所有的方案设计(含整合优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报批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物料手册、材料样板)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和后续服务。中标人为本项目的设计总承包单位,本项目满足招标人使用前所有设计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设计,招标人不再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具体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封场环境综合整治设计(下文简称封场工程)、封场后再利用设计。封场工程主要包含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系统、填埋场垂直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排及处理、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封场绿化及植被恢复、填埋场封场监测、封场工程施工与验收和封场后维护与场地再利用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必须包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必须包含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的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环保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注册证书、二代身份证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或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注册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注册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的有效印章)。】

4.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的有效印章)。】

5.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

6.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2023年 1月17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月18日(上午)9时30 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附件:赣州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定标原则:

(1)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2)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单位,开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实地考察业绩真实性、运行情况和综合素质,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选择排序次之者的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投标费用和经济补偿

1.投标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并使用。

2.招标人将对总得分第二及第三的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为每家单位人民币贰万元,其他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及中标人不予补偿。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包含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其他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不设落标补偿费,投标人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人所获补偿费、中标人的设计费均含税金。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支付前由投标人先行向招标人提供申请材料和相应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202606。邮箱:jsjshceb@163.com。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797-8390959,邮箱:gzzbtb@163.com。

招标人:赣州生态环境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声亮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岗路13号盛汇城市中心5号楼707-710室

联 系 人:杜苗鸿 联系电话:18370828885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师睿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润大厦C座写字楼1006

联 系 人:林欣格 联系电话:15770846366

监督单位: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97-8390959

2022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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