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2024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方鹏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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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编号:2024-00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公务用车2024年度维修保养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直接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公务用车2024年度维修保养项目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本项目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中试基地所拥有的车辆维修保养;为确保车辆及车载设备完好率,对现有2台车辆维修保养进行直接采购,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属于非工程建设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依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三十条第(九)款“采购金额小(20万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谈判选择的”规定,我公司拟将中试基地公务用车2024年度维修保养项目直接委托格尔木都市汽修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格尔木都市汽修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金川路。

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中试基地上汽大众类型车辆共计2台车辆通过专业修理或更换磨损零件,调整精度、排除故障,延长使用寿命,包括常规保养、解体、检测、修理、试验、装配、喷漆、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2.2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2.4 质量目标:车辆维修质量需满足以下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要求。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必须具备汽车维护与保养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营业执照中有汽车维修相关经营范围,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能力。

(2)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29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8448333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79-8448174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邮 编:816099

联系人:方鹏  

电 话:1820979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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