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抚顺市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fszc202103000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高健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抚顺市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抚顺市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由抚顺市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市采煤沉陷搬迁服务中心)负责。2011年,依据市发改委《中标通知书》、《项目发包通知书》(抚招投标发字〔2017〕1号)及《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LNFSZC20210300021),该项目一直由抚顺市矿山地质灾害监测有限公司中标实施。2011年起至今,区域内先后布设了179个监测点,有效的形成点、线、面的监测网络,获得了详实的监测数据,建立了集基础地理、监测、地质灾害信息一体的数据库,建成了《抚顺市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平台》,监测装置获得了国家专利,其成果在采沉区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和利用土地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服务内容:1.目的:①了解抚顺市采沉区地质灾害地面变形情况;②对抚顺市采沉区进行地面变形监测;③科学准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2.内容:①编制项目技术设计;②区域内进行地面变形监测;③对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系统进行运行维护;④数据处理及分析;⑤编写抚顺市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综合报告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于煤炭未来的采掘和停采后还要有一个时期才能达到地面稳沉,因此,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必定是一项长期的、连续的工作。目前,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装置已获得国家专利,受知识产权保护,经采购人确认,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项目需按年支付续订费用。为充分发挥利用原有数据库和监测系统平台作用,切实了解采沉区地质灾害演变过程,分析、预报采沉区地质灾害未来发展趋势,保障采沉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一)“4.已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了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的产品(如电子数据库等),需按年支付续订费用,经由采购人确定继续订购的之规定,经专家论证后,拟对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抚顺市矿山地质灾害监测有限公司接续实施。监测过程中将使用很多专业技术和设备,获取的数据和资料属涉密范畴,为保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及最大化的减少财政支出,本次监测周期为3年,按市财政年度预算要求监测运营费由原每年98万元缩减到每年63万元,差额部分由企业自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抚顺市矿山地质灾害监测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12方块15号楼9号
三、公示期限:2024年1月29日  至 2024年2月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抚顺市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13方块33号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刚
联系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1-60号
联系电话: 57760171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1 姓名:高健
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抚顺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信息2 姓名:隋正苏
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一队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人员信息3 姓名:侯金宇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抚顺市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矿山地质灾害监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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