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中心医院集成平台建设以及电子病历升级改造
金额
971.9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600-02018
预算金额971.96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市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智超0415-4152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丹东市中心医院集成平台建设以及电子病历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医院集成平台建设以及电子病历升级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2018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医院集成平台建设以及电子病历升级改造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19,600.00
最高限价(元):9,719,600
采购需求:
1、院内集成平台建设,数量1套(包括集成平台中间件,集成平台数据库,集成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以及单点登录,集成平台统一门户,院内患者主索引管理,集成平台信息交互服务,三方系统对接集成平台接口费)。实现院内数据互联互通,整合医院院内各信息系统,能够将医院内各个独立的医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可以更加便捷额的共享病人信息,医疗记录,保证院内各系统的数据一致性。2、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数量1套(包括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结构化电子病历质控系统)。包含住院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电子病历质控升级改造等内容。现有功能不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升级后满足电子病历五级评级对于电子病历系统要求,同时提升病历质量用于服务于临床。同时对于病历书写时间以及书写质量进行监控,提升病历质量,满足医院对于病历的全流程管理要求。3、通用治疗系统建设,数量1套。通用治疗系统是针对医院中开展的需要持续多次重复执行的治疗项目,不包括药物治疗(如化疗、输液、注射等)、手术治疗,进行治疗记录填写的系统。实现治疗预约,治疗执行,治疗缴费,治疗统计等内容。同时满足电子病历评级相关要求。4、满足集成平台、电子病历系统、通用治疗系统等配套的硬件资源设备(包括超融合一体机6台,电子病历系统集中式存储,万兆以太网三层交换机4台,FC光纤交换机)。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硬件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软件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18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二(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中心医院
地 址:
锦山大街338号
联系方式:
0415-259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南街与南堤西路交叉口南150米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
0415-4152288
邮箱地址:
3986431954@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332610102000007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智超
电 话:
0415-415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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