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
招标(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新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名称:新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YXCY-【2017】-020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地点:新平县行政区域内
5、采购预算价:23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此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基础工作:(1)存量房产、城镇地籍库数据收集分析整理;(2)编写数据整合实施方案;(3)编写数据分析报告;(4)编写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质量控制方案。
2、存量数据规范化整理:以一个不动产单元为单位,整合城镇地籍和房产存量数据17000宗,并提交入库,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城镇地籍登记档案扫描及录入、房产登记档案扫描及录入、城镇地籍登记数据落宗、房产数据落宗、宗地图及房产图制作、楼盘表、不动产空间数据整理及补测、房地数据关联整合形成不动产数据库。
3、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数据库更新维护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1)坐标转换;(2)城镇地籍数据库补录;(3)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成果检查、汇交及验收;(4)零星数据预审、零星数据转换、日常数据更新(图形数据点、线、面图层更新)、日常登记属性更新、数据格式转换,增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立权籍数据库,(服务周期贰年)。
4、服务要求:
(1)新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数据整合入库:数据整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核心,要按照“完整、一致、规范”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簿为核心,以宗地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开展数据整合和数据库建设,最终形成空间参考一致、数据关联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合实际,采用分步整合模式,即根据登记需求,分阶段对所有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关联整合,将整合完善的数据分步迁移到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数据整合成果资料。
(2)新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数据库更新维护登记技术服务:按照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导询一申请一受理(初审、扫描)一复审(公告)一核定一登簿一缮证一归档。结合新平县实际,遵循依法合规、便民高效、连续稳定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各类型不动产登记的业务流程,提供登记技术服务;根据《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周期为贰年。
(3)数据整合的成果资料要满足《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同时能够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登记工作的运用,并通过玉溪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5、完成时间:
2017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全部项目并通过质检入库,完成数据汇交,满足日常发证需要。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4、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不动产测绘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
5、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在2016年后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及投标人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5年(2012年7月 20 日至2017年7月20日)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检察机关进行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确权登记项目或者不动产登记项目的类似业绩;
8、投标人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保密规定(需提供保密管理部门核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提供已通过保密审查证明文件);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省外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除应提供以上所列相关证照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云南省境内固定办公场地所相关证明材料;(注:营业执照注册地需在云南省境内)。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017 年 7月 20日至 2017 年 7月 26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部(新平县民族文化广场锦绣路10附10号)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份 1200.00元(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8)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已通过保密审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省外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除应提供以上所列相关证照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云南省境内固定办公场地所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营业执照注册地需在云南省境内)。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月 8 日下午15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原种子公司综合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 2017 年 8月 8 日下午15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原种子公司综合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8月7日下午17:00时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须在汇款票据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标段等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相关证明到交易中心(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原种子公司综合楼)开具收据。未中标或中标后已完成有关合同的,请投标人带齐有关证明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款。)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新平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 新平县锦绣路23号
联系人:雷师
联系电话:15825137029
代理机构: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平县民族文化广场锦绣路10附10号
联 系 人:王师
联系电话:13987788156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