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江西尼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4]RWZB[DY]2020002-1的武平县妇幼保健院阴道容积超声探头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032 | 医疗设备零部件 | 阴道容积超声探头 | 1 | 把 | 进口 | 198000 | 198000 | GE | RIC5-9-D | 无 | ||||
合计: | 198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北环路75号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4.3交付条件:设备配件齐全,到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全部货物交货并试用一个月无故障问题为验收合格,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和100%的正式发票,一个月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90%的货物价款。 |
2 | 10 | 一年后,货物运行正常,付合同款的10%质保金。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10.2.1乙方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10.2.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服务的;10.2.3乙方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10.2.4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10.2.5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10.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10.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10.5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阴道容积超声探头质保期为免费保修15个月,终身维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4.1.2 保修期内免费上门,免费维修(阴道容积超声探头)。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维修方案决定 ,如≤4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的12小时内派专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24小时间修复;在特殊情况下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需提供备用产品供买方用户免 费使用。在保修期内出现因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严重影响使用的,需免 费更换全新、同型号于用户,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若更换后的还出现质量问题,则无条件退货。 14.1.3 在免费保修期以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在4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并保证以不高于在出产地的一般价格及时提供所需配件,但只能收取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并享有优惠购买零配件待遇。 14.1.4 要求乙方在寿命期内以不高于投标价格的价格保证备品备件并长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采购的探头所涉及的应用软件提供终身免 费升级服务。 14.1.5 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维修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提供售后维修工程师名单及联系方式。 14.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4.2.1 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14.2.2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8.5.1验收标准的要求。 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8.5.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发现虚假响应参数,将不予以验收。 14.2.3 乙方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14.2.4 本章节“技术要求”内容只提及仪器主要配置,乙方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仪器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乙方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仪器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采购人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仪器总价的2‰的延误金。 14.2.5 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2.6 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4.3 技术资料要求 乙方应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 乙方: | 江西尼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 武平县平川镇北环路75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温圳镇路边村委会320国道旁228号 |
单位负责人: | 练桂兰 | 单位负责人: | 熊志波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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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7-4896787 |
联系方法: | 1333827272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董源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18301040002323 |
签订地点: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