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县中医医院HIS、LIS、PACS、电子病历系统等保测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金额
10.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xzyyy-xxk-2023-015号
预算金额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0857-71860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金沙县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金沙县中医医院HIS、LIS、PACS、电子病历系统等保测评采购
三、项目编号:JSXZYYY-XXK-2023-015号
四、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内具体要求。
五、采购数量:一批
六、预算金额:108000.00元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服务时间:被测评系统满足测评条件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项)
1.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证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一栏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网站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或公告页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查询时间,时间要求在公告发布当日起至谈判前任意时间内,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年内(或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不得插入或出现任何字符、符号、空格等无关的内容;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年内。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记录,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行贿受贿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无关的,投标人须在查询结果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无行贿受贿承诺。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6.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7.投标人须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并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8.投标人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内未被列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中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或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或网安部门发布的整改公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
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投标。
十、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沙县中医医院采购办(河滨路农贸市场五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证等证件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以及法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谈判文件领取: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谈判文件》(注:WORD和PDF两种格式,以PDF版本内容为准)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发送成功视为投标人成功领取。
十一、项目谈判保证金:无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沙县中医医院会议室
十三、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57-7186023
十四、未尽事宜在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场确定。
十五、本公告解释权属采购人金沙县中医医院。
十六、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财政局0857-7222919(货物、服务类)、金沙县招标办0857-7223413(工程类)、金沙县纪委监察局0857-7227386。
本公告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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