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采购人 |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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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
预算价 |
38650.00万元 |
联系人 |
伍栿标 |
联系方式 |
18695036241 |
采购人地址 |
咸丰县咸丰县营屏寨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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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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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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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符合鄂财采发〔2013〕8号文《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第一章的第三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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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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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符合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能够对旧城改造、提高居民生活环境水平、完善道路系统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是非盈利的民生工程,根据省政府相关政策支持:“通过组建或指定政府投融资公司,组织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体,加大融资力度,吸引信贷资金支持,积极参与棚户区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评审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因如下: 1、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能充分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且项目资金安全有保障,为旧城改造、提高居民生活环境水平、完善道路系统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等发挥推动作用。 2、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社会稳定性高,且本项目系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生工程。 3、省政府相关政策鼓励国有企业作为棚改项目的实施主体。 论证专家:汪顺新(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工作单位:恩施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李英凤(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咸丰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张俊辉(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咸丰县规划局)、邓芳(职称: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咸丰县建厦工程监理公司)、官昌明(职称:律师,工作单位:湖北闳辩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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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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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告知本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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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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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健 电话:0718-7936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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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
咸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0718-6833245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大楼10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