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572-25516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0(公告当日不计)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551638 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鸿昌铝业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挤压件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
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ZX-01-02-01D地块
浙江鸿昌铝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拟新征用地128773平方米(约合193.16亩),新建厂房、检测车间、危险品库等建筑物面积335629平方米,购置热挤压生产线、自动焊接生产线、精密加工生产线、立体仓库等生产和辅助设备,形成年产3.3万吨汽车用轻量化零部件、6.7万吨工业建筑用高性能铝型材的生产能力,同时配套实施煲模废碱综合处理利用项目,实现工业固废的资源化。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喷砂机废气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筒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喷粉粉尘采用密闭收集+脉冲布袋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粉末喷涂线固化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除雾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氟碳喷涂线喷房废气处理采用“干式过滤预处理+沸石转轮吸+RTO”工艺,烘干废气采用“干式过滤+RTO”工艺,处理后的废气最终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注胶工序废气、木纹转印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出机、时效炉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最终至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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