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房建公寓段2025年盘锦行车公寓客房、食堂服务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10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房建公寓段2025年盘锦行车公寓客房、食堂服务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3.维保条款:维保条款:无4.售后服务及要求:售后服务:无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附件1:
客房保洁服务技术标准
一、业务概况
盘锦公寓为24小时工作制,客户服务区共6层,运用客房2-6层,客房数量35间,床位70张,2025年日均接待人数130人次(作为参考)。
二、公司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
(一)人员配备:不低于6人,年龄在18岁以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犯罪记录。建议岗位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服务员。履约期内,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按时提供员工的工资支付签认确认单、银行打印企业代付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并在报销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三、所需物料及能源
(一)由中标单位提供消耗用品:
1.劳动保护类(如作业服、手套、口罩、防滑鞋等);
2.标志标识类(如作业人员胸牌、服务项目部制度板等)。
(二)由招标单位提供:
1.由招标单位提供消耗用品:①保洁用品类(如保洁车、拖布、笤撮、抹布、马桶刷等);②消杀用品类(如喷壶、84消毒液等)。
2.其他客房服务相关物料(如客房场地及相应设备设施、清洁药剂、垃圾袋等)及能源(包含水、电费用)均由招标单位提供。
3中标单位所需基本办公条件、休息条件由招标单位提供。
(三)由中标单位提供零小维修服务:门窗、床、桌、椅、开关、插座、灯具、衣柜、挂衣板、下水疏通、简单电线路等的维修(不包含相关配件的采购)。
四、客房保洁基础管理
1.建立客房服务所需的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
2.各类后勤管理制度标示明确,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3.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并能根据调查过程中所获得的建议或意见及时整改,调查的综合满意度达到规定标准以上。
4.相关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能做到文明礼貌,以微笑示人,无表情冷淡、出言不逊、举止粗俗等现象。
5.相关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能按规定要求统一着装。着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缺损现象。
6.各项服务无投诉。
7.爱护设备设施,严格管理各项物资备品。
8.严格控制各项能源消耗指标。
9.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管控防火(用火用电)安全、人身(作业)安全等,并对安全作业负责。
10.遇有应急情况时应对处置措施到位。
五、客房保洁服务作业标准
1.有制订明确的清扫、保洁作业指导书及作业标准,并能按相关要求开展清扫保洁作业。
2.服务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垃圾篓、垃圾中转站,并有明确的标识。
3.各岗位清洁服务员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并能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标准化清扫保洁作业。
4.使用后保洁工具要分区域、分品类定置摆放,按要求清洗保洁工具。
5.各楼层垃圾定期清理,垃圾存放地无明显的堆积、异味儿,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有相关的消毒记录。
6.各共用地面、墙壁、天棚、楼梯、扶栏、门窗桌椅等基础设施清洁干净,公共区域无乱贴、乱画及堆放杂物现象。
7.公寓客房清洁及时,使用完毕后30分钟内清洁完毕,房间内整洁卫生,卧具一客一换,布草按规定请领、回收、更换,摆放规范,拖鞋一客一消毒,客房备品更换、清理及时,有相关记录。
8.公寓节日靓化安装、公寓院内户外卫生及季节性除草。
六、安全管理要求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吵闹、饮酒、赌博、吸毒、偷窃、打架斗殴等任何违规或违法行为。
3.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不在工作场所自行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随意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4.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或者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工作区域内设备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中标人要承担所有责任。
5.服务人员如发生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由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食堂服务技术标准
一、业务概况:
(一)工作量情况:盘锦公寓食堂服务,食堂操作间约220平方米,就餐区约30平方米,座位20位,日均接待用餐服务130次。
(二)供餐基本要求: 24小时供餐。分别为正餐、早餐、地面送餐。正餐午餐8:30-16:00;正餐晚餐16:00-次日5:00;早餐5:00-8:30。供餐标准:正餐集中(就餐时间11:00—13:00,16:30—18:30):主食不少于6种,副食不少于20种,小菜不少于6种;早餐(就餐时间5:00-8:30):粥不少于3种,主食不少于6种,小菜不少于6种;其余时间段为偏餐及夜间:主副食品种花样不得少于正餐花样的60%,副食以单炒为主,烹饪方法不得少于3种。
(三)卫生保洁:食堂、就餐等食堂业务区域的设备保洁、卫生清扫。
二、公司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
(一)人员配备:不低于15人,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建议岗位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长、文员兼管库、厨师、前厅服务、切配工、洗刷工。履约期内,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按时提供员工的工资支付签认确认单、银行打印企业代付明细清单并加盖公章,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并在报销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中标单位应优先录用有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人员。
(二)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岗位要求
1.按规定着装整齐,持上岗证作业。
2.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严把食品加工操作关。
3.掌握当日就餐人员变化情况,准备好餐料和厨具。根据公寓当日提供的菜品,精心加工,精心烹饪。
4.根据菜谱定期动态调整配量表,配合做好每日按实际盘存料,填写存料单,按要求掌握盈亏幅度,搞好相关成本核算。每日按实际盘存结帐(有品种、价格、数量、金额)。
5.按程序标准作业,防止机械轧伤、刀伤、碰伤、烫伤等。
6.坚持文明用语,服务主动热情,杜绝野蛮待客,杜绝不良反映。
7.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具备餐饮服务能力,投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保证餐饮服务质量,按规定品种制作加工,从事食品加工人员需具备红案、白案食品加工技术和炊事机具操作技能,了解餐料的营养成分,根据不同餐料的营养成分进行合理搭配,做到科学营养配菜,制作美味可口的主、副食品种。工作人员经健康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每年体检1次,体检率100%。
8.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安全意识。
三、所需物料及能源
(一)由中标单位提供消耗用品:
1.保洁用品类(如拖布、笤撮、抹布等);
2.劳动保护类(如作业服、手套、口罩、防滑鞋等);
3.标志标识类(如作业人员胸牌、服务项目部制度板等)。
(二)由中标单位提供零小维修服务:
门窗、桌、开关、插座、灯具、餐厨设备、下水疏通、简单电线路等的维修(不包含相关配件的采购)。
(三)餐料采购及供应
1.招标单位提供餐料。外包涉及的主副食食材、调料等由锦州房建公寓段提供,中标人负责食材制作加工。
中标人负责食材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保证交接时食材质量。若供货方提供的食材发生霉烂变质等情况,中标人要现场拒收,并留存记录后向锦州房建公寓段提出异议;如已验收的食材,被锦州房建公寓段发现不新鲜或产生霉烂等情况,中标人负责赔偿锦州房建公哦节目段损失。
2.其他食堂服务所需物料(如餐饮加工、就餐场地及相应设备设施、餐桌椅、餐具、餐料、垃圾袋、清洁药剂、餐厨垃圾清运、烟道清洗、环境消杀等)及能源(包括水、电、燃气费用)由招标单位提供。
(四)中标单位所需基本办公条件、休息条件由招标单位提供。
四、食堂服务基础管理
1.建立食堂服务所需的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符合行车公寓卫生、服务、操作规程等标准。
2.各类管理制度标示明确,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3.各种资料要保存完好,特别要按照卫生监督所、锦州房建公寓段的相关要求,做好基础资料管理、保存。
4.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并能根据调查过程中所获得的建议或意见及时整改,调查的综合满意度达到规定标准以上。
5.制订严格的厨房、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及作业指导书,并设置有相应的质量记录。
6.严格控制各项能源消耗指标,建立能源消耗台账。
五、食堂服务工作标准
1.相关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能做到文明服务,以微笑示人,礼貌待人,说话和气,耐心解答,服务热情周到,处理好开餐中的各种问题,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
2.及时做好餐后各种炊具、餐具的回收工作。做好餐台、餐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3.相关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能按规定要求统一着装。着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缺损现象。
4.各项服务无投诉。服务人员在作业时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作业过程中如与服务对象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未汇报直接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谩骂服务对象或发生相互斗殴等事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当月相应费用。
5.爱护设备设施,严格管理各项物资备品。
6.饮食标准按照锦州房建公寓段提供的餐料及规定品种制作加工,足量供餐,不克扣就餐人员。
7.保持环境卫生常态达到规定标准。餐厅、厨房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质量合格率100%;
8.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行,食谱要做到种类丰富, 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9.将要用餐的食谱及用量提前告知甲方,保证菜肴一周之中不重复。配合协助甲方菜品更新、推广及核算工作。
10.食材加工严格执行加工投料标准,后厨成本核算真实,盈亏不超标。
11.面点加工制作,不能使用预制品。调料使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添加剂,保证乘务员健康权益。
12.根据运输生产需要,还需要提供加餐服务或增加地面送餐,开餐时间、就餐人数视具体情况临时决定。
13.各岗位做好公寓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及时打扫、清洗。
14.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防火(用火用电)安全、人身(作业)安全等。
15.遇有应急情况时应对处置措施到位。有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管理、服务质量、应急处置(节日供餐、临时加餐、晚点应对、供应保障等)保障措施。
16.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公寓6S工作标准。
六、安全管理要求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单独使用相关设备,各种电气设备、燃料(气)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由专人使用和保养。
2.炉灶要保持清洁,排油烟罩每餐后擦洗,定期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
3.消防器材要在固定位置存放,且在有效期内并保持可正常使用状态。
4.各岗位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主管食堂干部妥善处理,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
5.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卫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卫生清扫制度。
6.操作时讲究卫生,不允许工作期间抽烟,操作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有身体不适或患有不适合食品加工的疾病时要及时报告,不能带病上岗。
7.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组织的安全考试方可上岗。
8.保证本岗位设备、工具齐全整洁,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9.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吵闹、饮酒、赌博、吸毒、偷窃、打架斗殴等任何违规或违法行为。
10.工作时间应着装整齐,仪表、仪态、用语文明礼貌;服务做到坚持原则,热情大方;服务过程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不在工作场所自行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随意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12.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管理制度,由该项目负责人抓好落实。交接班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发生物品丢失及出现其它问题均由中标公司负责。
13.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或者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工作区域内设备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中标人要承担所有责任。
14.服务人员如发生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由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4.业绩要求:无要求。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8:00时起至2024年12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房建公寓段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吴岩 15542838408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刘瀛 13504060495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盖经理
电 话:024-62080905 15998213711(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15998213711@139.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房建公寓段2025年盘锦行车公寓客房、食堂服务业务外包 |
|
月 |
12.00 |
104990.00 |
6 |
不含税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房建公寓段盘锦行车公寓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