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199-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柯工020-891607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化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199-01
(三)项目总最高限价:1,534,674.40元(人民币)
序号
分公司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各设备限价(元)
各分公司限价
1
水质检测中心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1
458000
852691
2
数显水浴恒温振荡器
2
14400
3
多气体检测仪
1
6000
4
纯水机
1
201955
5
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4
14000
6
红外水分测定仪
2
34256
7
浊度仪
2
12200
8
分液振荡器
1
28000
9
超净工作台
1
8000
10
生化培养箱
1
10990
11
电热鼓风干燥箱
1
6390
12
马弗炉
1
58500
13
猎德分公司
生化培养箱
1
80000
110000
14
抽湿机
1
3000
15
恒温震荡器
1
13500
16
离心机
1
13500
17
大坦沙分公司
磁力搅拌器
1
25000
134500
18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1
109500
19
京溪分公司
紫外分光光度计
2
194400
237983.4
20
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2
6480
21
生化培养箱
3
37103.4
22
竹料分公司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1
51000
199500
23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1
109500
24
COD消解仪
1
15500
25
电子天平
1
18500
26
PH计
1
5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拟定采购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纯水机、红外水分测定仪、分液振荡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马弗炉、电子天平等化验仪器设备。
(五)交货期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国产仪器45 个工作日内到货,进口仪器60 个工作日内到货。
(六)交货地点位于: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猎德分公司、大坦沙分公司、竹料分公司、京溪分公司、水质检测中心。
(七)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所提供报价仪器/设备均为制造商全新原装产品,且符合本项目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八)项目类别:货物类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十)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均为下列所述。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化验仪器设备供货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交易保证金金额如下:
交易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保证金须在 2023年4月21日上午09:00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交易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  号:15735078850049
(重要提醒:采购须知采购文件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竞投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竞投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三)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六)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六、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递交方式、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报价方式及递交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09:00。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询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四)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网上报价形式。
(五)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62315524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柯工、徐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57、020-8916074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mail:gzcmex@gzcmex.com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
公告附件:授权委托证明书.docx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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