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岩市中医院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RWZB-LY-2024-078
项目名称:龙岩市中医院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
采购单位:龙岩市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响应邀请......................................... 3
附:磋商项目一览表....................................... 5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6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6
一、说明................................................ 12
二、磋商文件........................................... 18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9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0
五、磋商程序............................................ 21
六、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2
七、成交与签订合同...................................... 25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7
第四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27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2
第一章 磋商响应邀请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龙岩市中医院委托,对“龙岩市中医院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RWZB-LY-2024-078
2.项目名称:龙岩市中医院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
3.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磋商项目一览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否允许分包:不接受。
5.本项目须报名,自2024 年3月29日至2024年 4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期限内可前往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内容须包含报名项目全称或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费转款凭证)并经电话确认。
标书售价200元/份,如需邮寄纸质标书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标书售后不退。未购买标书的,不具备参与投标的资格。标书费缴交帐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开户行:建行龙岩第一支行;账 号:3500 1697 7070 5251 2830。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4月9日09:00(以开标地点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以交易中心当天显示的开标地址为准)。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响应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7.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磋商(开启)时间:2024年 4月9日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龙岩市万宝广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以交易中心当天显示的开标地址为准)。
8.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9.采购人:龙岩市中医院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59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3600980983
10.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层803室
联系人:刘晓兰、张美荣、林洁
联系方法:0597-2556736
电子邮箱:rwzbly@163.com
附:磋商项目一览表
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租赁期限 | 服务内容 | 招租底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停车场经营权招租 | 3年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63000元/月 | 40000元 |
注:
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他人、联合报价,若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与磋商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 号 | 条 款 号 | 编列内容 |
1 | 1.1 | 项目名称:龙岩市中医院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 采购人名称:龙岩市中医院 项目内容: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RWZB-LY-2024-078 |
2 | 3.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明细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注: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3 | 9.1 |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3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4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以交易中心当天显示的开标地址为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4月9日09:00(北京时间) 磋商(开启)时间、地点: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 |
5 | 1.磋商保证金:40000元(人民币:肆万元整); 2.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缴至如下账户(以到账为准)。 3、缴纳磋商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新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账 号:695 386 182 注1:未按上述1和2要求缴纳的为无效响应。 注2:1)为方便核对,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2)若遇投报多个合同包的情形,为方便核对,磋商保证金应按合同包缴纳。(未按前述“注2”中1)和2)的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 4、退保证金手续:如为成交供应商,需向我司提供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以及《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函》送到我司后方给予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如未成交,依相关规定,在成交通知书或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退还手续,请将《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函》送达我司后给予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 | |
6 | 评判标准和方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1。 | |
7 | 本项目合同包一招租底价63000元/月。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向上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果低于该招租底价,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报价要求详见第三章。 | |
8 |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存放于U盘),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须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响应文件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7601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付款方式向下列账号一次性付清。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岩第一支行 账 号:35001697707052512830 | |
10 |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11 |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 |
12 |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 |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 (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本须知的规定要求装订或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供应商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过期,或发生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4)未按规定填写技术参数和商务偏离表的; (5)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6)磋商响应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要求的; (7)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8)供应商未按规定对磋商响应进行报价; (9)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 (10)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3)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14)未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15)响应文件没有正本或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16)付款方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要求的; (17)与本次磋商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的; (18)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磋商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9)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 (20)出现附件1评标标准和方法中的无效报价规定。 |
13 | 关于串通报价认定与处理 | 关于串通报价处理: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报价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文件无效的决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磋商答疑会、磋商的; (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 |
14 | 项目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项目取消条款: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
15 |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以下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条款,请各供应商认真审阅。 (一)重大偏差: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 3.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计划完成天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 4.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 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细微偏差: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5条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认定。 磋商小组判定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是依据响应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
16 | 磋商项目监督部门:采购单位监管部门 | |
17 | 本项目开标室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实际发生费用向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龙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公示为准。 |
附件1: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
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供应商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技术商务、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磋商小组按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磋商响应总价低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磋商响应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若出现以上评审结果相同的情况时,评委会将以随机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将按磋商响应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个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价格项评分 满分20分
B技术项评分 满分55分
C商务项评分 满分25分
综合评分法总得分=A+B+C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A价格项满分为2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分值 |
1 | 价格项 | 价格分数=(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0 备注:1.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本项目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用招租低价63000元。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向上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果低于招租低价,则作无效标处理。 | 20分 |
B技术项满分为5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分值 |
1 | 投标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表,对磋商文件中的第三章“采购及要求”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8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28分) | 28 |
2 | 问题分析及整改方案 |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龙岩市中医院停车场现状出具详细分析报告,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方案内容科学、细节考虑周全、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科学、细节考虑较周全、较合理、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一般、细节考虑一般、合理性一般、可行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供应商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在中标后进行整改。 | 3 |
3 | 停车场运营方案(含摩托车、电动车等) |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实际状况,可有效指导工作开展,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有提供停车场运营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日常运营、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安全、设施维护管理、停车场保洁方案、收费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的得2分;根据方案阐述的优劣情形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方案内容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方案包含的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加0.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本项得0分。 | 3 |
4 | 管理制度 | 供应商提供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员工工作管理制度(包含奖惩、考核、人文关怀制度等)、档案管理及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值班制度等)的得2分;根据方案阐述的优劣情形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方案内容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方案包含的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加0.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本项得0分。 | 3 |
5 | 人员培训方案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计划、考核计划、培训方式等)的得2分;根据方案阐述的优劣情形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方案内容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方案包含的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加0.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本项得0分。 | 3 |
6 | 人员配置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置方案(包含人员数量大于等于6人、年龄小于等于65周岁、文化水平、岗位说明、排班计划及停车场管理经验年限等内容)的得2分,人员配备岗位齐全、安排合理,整体水平较高、从业经验丰富的加1分,人员配备岗位齐全、安排较合理的加0.5分,阐述简短基本满足需要的加0.1分; 不合理或未提供的本项得0分。 | 3 |
7 | 应急预案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停车场管理服务所提供的应急处置预案情况(如遇防盗、防恐、防爆、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各种检查、收费系统故障、网络故障、车主拒绝交费、出入口拥堵、医患纠份、急救抢救、现场救护、火灾应急预案、自然灾害预案及消防安全预案等)的得2分;根据方案阐述的优劣情形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方案内容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方案包含的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加0.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本项得0分。 | 3 |
8 | 进场交接方案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停车场进场交接方案(包含停车场人员接管方案、设施设备进场及交接方案、三方交接方案、争议事项处理方案等)的得2分;根据方案阐述的优劣情形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方案内容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方案包含的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加0.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本项得0分。 | 3 |
9 | 主要设备投入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主要设备方案(设备应该包括消防器材、监控、道闸、智能系统、通讯联系工具等设施设备)并附清单的得2分,配置方案详尽,切合医院停车场管理实际情况且完全满足使用需求,设备设施先进、专业、完善的加1分;配置方案较为详细,设备设施较为专业,基本满足使用需求的加0.5分;配置方案简短基本满足需要人加0.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的本项得0分。备注:应列表说明拟提供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件数、功能说明等。 | 3 |
10 | 增值创新优质服务 | 对比各供应商为医院停车场提供的增值创新服务(不含车辆引导等常规停车管理服务、不含投入的硬件服务),每提供一个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可操作性强的创新措施得1分,满分3分。 | 3 |
C商务项满分为25分。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分值 |
1 | 管理体系 | 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年审,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年审,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年审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av.cn)的认证信息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如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根据供应商拟派驻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得1分,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的得1分,具有三年及以上停车场管理相关经验的得1分,近三年满意度每提供一份年度评价满意优(优秀)及以上的1分,须提供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项目经理所服务单位出具的停车管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交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并盖章供应商公章。 | 4 |
3 | 拟派项目车场安全员 | 供应商拟派驻的停车场安全员应有停车场相关项目安全管理经验,拟派驻车场安全员持有安全员证书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由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注: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车场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 2 |
4 | 项目业绩 | 近3年来,供应商已履约或正在履约(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的停车场管理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提供≥ 300个停车位及以上停车场管理业绩的,每份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项目经验收合格或顺利履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注:提供的业绩不包含转包、分包。 | 3 |
5 | 客户满意度 |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正在履行或履约完成的≧ 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管理业主满意度服务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正在履行或履约完成的停车场服务满意度达90分及以上(或优秀)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及供应商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服务评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注:不包含转包、分包的业绩满意度。 | 3 |
6 | 党建工作 | 供应商有成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或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成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承诺函,否不得分。 | 1 |
7 | 用工保险 |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根据供应商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且在有效期内的进行评分,投保人数≧15人的得3分,10人≦投保人数<15人(不含)的得1.5分,6人≦投保人数<10人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保单和发票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由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3 |
8 | 综合实力 | 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医院停车管理软件并协助进行后期使用对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保证系统的稳定性、流畅性,服务期满后无条件配合业主做好衔接工作。且对应系统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注:签订合同时,①系统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类似软件系统的,须附上实际使用界面截图,并做功能使用说明);②系统若为供应商从第三方购买的则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向版权人购买的系统软件合同及发票。 | 3 |
9 | 服务便捷性 | 根据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重大检查、大型活动等要求和有效应对医院夜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重大检查、大型活动,根据供应商的项目经理到达医院工作现场的响应时间及解决停车场堵车方案进行打分,切合实际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其他的得1分,未提供任何方案且评委判定不合实际的不得分。 | 3 |
10 | 荣誉 | 供应商获得有效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颁发的文明单位荣誉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1 |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或货物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磋商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供应商”系指领取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服务机构。
2.5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劳动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供应商:
3.1详见本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要求。
3.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负责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目的投标。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报价。
3.6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
3.7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资格标准)
4. 采购费用
4.1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组成、澄清
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磋商邀请
⑵ 竞争性磋商须知
⑶ 磋商内容及要求
⑷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⑸ 响应文件格式
5.2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则需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4供应商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
特别提示:磋商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供应商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6. 要求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磋商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7. 响应文件语言
7.1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供应商报价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中文译本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的证明文件/材料无效,即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8.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8.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响应文件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供应商评分响应一览表
(6)采购内容和要求响应表
(7)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0)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函
9. 响应有效期
9.1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0. 响应文件的格式
10.1编制与装订要求
(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编写”第8条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存放于U盘)。
(2)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可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响应文件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
(3)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0.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0.4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供应商公章。
10.5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1.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标明磋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11.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年 月 日] [ 午 : ]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1.4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将被拒收。
11.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1.6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1.7要求
(1)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资格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按本文件第二章第3.2条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将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不符合。
(2)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属于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即为无效文件条款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项技术指标或商务条件不符合。
1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磋商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磋商程序
12.供应商第一次提交响应文件
12.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8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一份,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U盘)一份。
12.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12.3本次磋商服务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2.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提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详细描述。
12.5 第一次提交响应文件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磋商
13.1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其合法资格、财务和履约能力等。如果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13.2 磋商小组还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不进入磋商阶段。
13.3 磋商小组将邀请通过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
13.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3.5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服务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磋商后的适当时间里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3.6在磋商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14.供应商第二次提交响应文件
14.1 按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蹉商完毕后提交最后磋商报价,已提交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
14.2 最后提交的报价及有关说明和资料须以书面形式(不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提交,并且须供应商签名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 响应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报价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5.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5.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报价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15.3.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12条规定要求进行装订、密封、标记、递交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的;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名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经磋商小组指出后仍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内容与磋商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一个供应商不止报一个标的;
(7)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0)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
(11)未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
(12)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
(14)计划完成天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5)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标准的;
(16)供应商若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的;
(17)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6.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范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7. 比较与评价
17.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评估以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
17.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评估时取有效磋商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估价进行评估。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估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估价评议。
17.3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文件处理。
17.4 在磋商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磋商程序终止。
17.5 其他要求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七、成交与签订合同
18.成交准则
18.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评估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得分最高成交为原则。
19. 成交通知
19.1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9.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应书面通知没有成交的其它供应商。
19.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0.签订合同
20.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协议范本)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权,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磋商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0.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协议范本)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协议范本),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协议范本)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1质疑处理时限
21.1采购项目供应商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1.2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有异议的,必须在磋商现场提出。
③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行核查,质疑供应商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质疑。质疑书须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并列明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事项若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必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受理。
22.磋商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2.1磋商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况依法派员对本磋商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2.2供应商如对磋商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磋商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
1.为加强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院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对龙岩市中医院停车场经营权进行招租,范围包括:龙岩市中医院总院院内停车场的所有停车位(267个车位)。
2.本项目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招租底价63000元/月。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向上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果低于该招租底价,则作无效标处理。
3.租赁期限为3年。
4.停车场经营权月租金要求:成交供应商按中标金额作为月租金每月上缴给采购单位。停车位上下浮动5%租金不变,其他情况双方协商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每月10日前将本月租金上缴给采购单位。超过2次未上缴月租金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缴未缴纳的月租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89000元,履约期满后无息返还。
6.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单位制定的停车场经营服务管理制度(详见附件1:停车场经营服务管理制度)的监督。
(二)停车场管理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运营,遵守采购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各院区建设智能化管理服务,接受采购单位监督、检查和管理。
2.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
3.成交供应商须通过采购单位批准,按采购人管理科室要求录入、删除、变更的免费停放车辆信息(包含单位、姓名、车型、车牌号、联系电话、停放时间等相关信息)无条件及时录入系统,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录入、删除、变更免费停放车辆信息。须将采购人设置为车辆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残疾人免费停车政策》的要求,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来院公务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司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未经许可禁止社会非法营运车辆在院区停放或转运病人等违法行为。
4.成交供应商及其派驻本项目工作人员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廉洁协议,成交供应商及其派驻本项目工作人员禁止外泄信息系统信息及数据。一旦发现违反信息安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针对脑瘫患者及残疾人(含其陪护人员)在医院治疗期间驶入本院的车辆,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有关停车优惠政策,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可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6.采购单位停车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应实时提示车位总数、使用数量及结余数量。停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导。
7.成交供应商须继续履行采购单位与龙岩市国城置地有限公司签订的“城发停车”智慧停车平台停车管理系统服务合作协议。
8.医院停车场是政府定价的收费停车场,停车场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龙发改价管(2019)价16号文件《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龙岩中心城市公立医院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如遇政策性调整,以政府颁发的新的收费标准为准。成交供应商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物价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如未缴纳,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医院停车场收费系统必须具备微信、支付宝、ETC、人工收费等多种便捷支付渠道,不得拒收现金支付。
10.成交供应商入驻后必须按采购单位的服务要求进行管理,背离或未按照采购单位的服务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一次警告、二次处罚、三次终止合同等。
1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停车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临时检查、大型活动的停车场管理方案,如免费停车、人员管理等。成交供应商应主动接受采购单位对本停车场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和合理化建议。
12.成交供应商自入驻日起每天必须安排不少于6人在停车场,进行车辆维序、卫生打扫、消杀、巡查、处理突发事件等,并将排班信息交与采购单位备案、审核。
13.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疏导、引导入院的车辆按规划车位停放,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院内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车场的车辆停放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丢失、损坏、事故等一切,由成交供应商负一切责任,涉及赔偿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14.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交通管理员,着交通管理员制服,在正常工作时间对住院部和急诊部前路段进行专业的交通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引导地面交通,指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引导车辆在划定的停车泊位上停放,出现车辆丢失、损坏、事故等车辆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且造成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5.停车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效能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并悬挂指示牌。对地面道路上的标识、标志、指示牌、引导牌等进行更新、维护、修缮,按实际需要增设。使用材料参照道路交通同类技术规范。室内地下停车场增设LED灯光指示标志、标识、指示牌、引导牌、立体指示标识等。
16.成交供应商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工作方案、应急方案、火灾应急疏散预案等,履行好停车场交通秩序的疏导管理,车辆停放管理,车辆安全管理,人车分流管理和车场设备设施管理等职责。切实执行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治安管理制度,防止车辆丢失、损坏,杜绝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17.院内交通管理:①保持就医秩序流畅、车辆及人员及时分流,为弱势人员提供通行方便;保证车辆安全、有序行驶停放。
18.急救通道管理:①保持交通畅通;②急救车辆或危重病人优先通行;③设置专门警示标志;④不允许任何车辆停车等客;⑤运送病人的车辆待病人下车后要及时离开。
19.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当负责院内道路、停车场场地、设施的修缮、维修、保养、更新,实施定期检测,保持完好的交通标志、消防设施和安全监控设施。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且必须符合采购单位卫生管理要求,采购单位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成交供应商如有违约或违规,采购单位将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
20.成交供应商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解决)。
21.成交供应商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工作场所范围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注:住院部、医技楼后不得停放车辆)。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采购单位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22.成交供应商应制定突发事件解决方案,如收费系统故障、网络故障、车主拒绝交费、出入口拥堵等,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妥善处置。采购单位遇迎检等活动、发生突发事件、医患纠份、急救抢救、现场救护等,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的人员调配和工作安排,不得拒绝。
2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24.成交供应商制定患者停车优惠制度,制定办理流程(参照现行优惠政策)、制定本院职工车辆信息录入简易流程,须到采购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必要时对全院职工和入院病人进行停车场收费标准及停车优惠办理流程宣传。
2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实时免费制作一定数量的免费临时停车票交给采购单位管理部门,由采购单位统一支配,不足时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在半小时内将免费临时停车票交到采购人管理部门。
26.摩托车、电动车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库,不得在院内私拉电线进行充电,也不得在集中充电装置外充电。若违反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在地面停车场重新规划摩托车停放区域的方案须经采购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27.成交供应商具备一套专业挪车设备,以便巡查、巡逻、快速反应处理突发事件。
28.采购单位因建设发展需要,有权对停车场区域的停车位重新规划,在重新规划期间采购单位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29.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对停车场所有进出口进行改造,改造方案须经采购单位审核备案。其中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医院南门车辆出口建设工作,并投入相关的设施设备(如:智能车牌识别设备、出口道闸控制系统、高清监控设施及存储设备),设备安装到位后须经采购人验收。成交供应商拥有新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合同终止时,设备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新增设备费用及改造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0.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停车场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安装高清监控(使用的摄像头必须大于等于400万像素)设施并存储(集中存储,按4M码率存储时间大于30天),监控范围覆盖全部停车场,覆盖率100%,确保无盲区。成交供应商必须完善停车场智能化建设方案,可实现远程监控停车场并防止信息安全泄露。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若因视频监控画面质量模糊,无法追溯停车场车辆丢失、损坏等原因,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31.成交供应商入驻后应安装安全接入网关防止信息安全泄露。
32.成交供应商在停车场所投入的必须是近期投入市场最新款设备,合同期满成交供应商所投入的所有设备必须完好交归采购单位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拆除任何设备。成交供应商承诺提供安装的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33.在承包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派遣的工作人员在采购单位工作时发生意外(如:疾病、受伤、死亡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4.成交供应商入驻后不得圈占、损坏绿地。
35.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地库积水坑进行巡查,发现积水坑水满或溢出必须马上启泵抽水。
36.成交供应商不得在院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
37.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监督下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购单位有权随时调取停车场收入情况,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止采购单位调取,不得私下与龙岩市国城置地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收入保密协议,必要时成交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准确的收入数据。
38.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对停车场建设、改造、修缮、升级等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备案后在采购人的监督下由成交供应商实施,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涉及拆除的设施设备须经双方清点入册并交由采购单位保管。资金投入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对停车场提出的合理建设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并承担建设资金投入。成交供应商若中途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依法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交回承租停车场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
39.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在院内设立、升级消防登高面点位,并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规范划线、消防通道禁止停车标识,成交供应商入驻后20个工作日完成。为完善、建设停车场,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要求进行资金的投入。
40.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创建文明城市”及消防部门对道路、地下停车场安全防范的要求对采购单位道路、停车位进行划线(热熔线),划消防登高面标识、消防通道禁止停车标线及地下停车场等,改造费用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在所有地下室停车场入口设置、升级车牌识别系统,且该区域只允许本院车辆进入停放,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停放。
41.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承包他人运营管理、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采购单位管理,采购单位有权提前收回场地、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42.成交供应商自入驻停车场管理开始之日起,因停车场管理不善被投诉,经采购单位确认属实,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警告、处罚并要求提升管理质量、完善管理制度等。
43.成交供应商的所有服务本项目人员应在签约时必须向采购单位管理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健康体检证明、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按规定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管理期间,采购单位发现成交供应商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纪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采购单位有权责成成交供应商辞退相关人员的同时责成成交供应商当日内补充完工作人员,填补工作人员必须向采购单位管理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健康体检证明、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按规定签订合同。
44.成交供应商必须要求服务本项目人员统一服装并佩戴岗位工作证,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上岗人员合格率达到100%。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停车场招聘、更换、入驻、辞退员工需提前向报保卫科备案。
45.成交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事处或服务点。
46.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接受使用人对后勤管理服务需求、求助、建议、询问、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建立回访制度并记录。
47.中标人应根据区域要求合理安排本项目所有编制人员工作时间,每日到岗人数不得少于配置编制数,采购方随时抽查在岗人数。项目经理、车场班长应错开休息,休息期间应随时待命,轮休轮替、调配本项目工作人员负责全院工作人员轮休轮替、调配工作由该岗位人员承担。
48.严格执行“三满意”(患者满意、职工满意、社会满意)。
49.中标人严格执行采购人消防和用电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工作场所不得出现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W及以上)等违规行为,停车场经营产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实行一月一缴,未及时缴交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三)人员配备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少于 6名停车场管理员进行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正常的普通话沟通交流能力,具有小学毕业以上(含)文化程度,其中项目经理要求具备2年及以上停车场管理经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遇到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有关检查、突发事件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增加人力物力,延长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应在10分钟内到岗。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要求,一次未响应、未按采购单位提供服务的每次扣违约金500元,超过三次,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给与本轮合作满意度差评。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定联络人(24小时值班),并将联络人信息向采购单位管理部门备案,协助采购单位处理相关事务,10分钟内到岗。
4.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单位监督下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及餐饮问题;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并承担与本项目相应的费用。采购单位只和成交供应商之间发生合同关系,和成交供应商聘用的所有人员不发生任何劳资、雇佣、用工关系。
5.停车场管理员工的薪酬待遇应不低于龙岩市最低工资标准。
6.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基数和比例,及时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险、高温补帖等福利。
7.成交供应商须为拟投入的本项目停车场所有员工购买公众责任险和意外保险。
8.成交供应商拟派驻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的执行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标准。
9.成交供应商及其为本项目服务人员应承诺接受采购单位对其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并配合采购单位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评比工作。采购单位认为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不称职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并更换。
10.所有员工入院服务时都必须经过体检,并且合格的才能上岗。
11.原则上服务费实行一月一支付,特殊情况按具体情况支付。
(四)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采购单位需提前收回该停车场的,应提前30日通知成交供应商,并支付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如遇政策性调整等),须提交收回停车场的,可以免责,不再支付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给予成交供应商。
2.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采购单位,并支付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不交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60天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或未经采购单位许可擅自转包转租该停车场或改变经营主体的,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不按规定收费、被有效投诉,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每次2000元的处罚。被投诉15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利用停车场从事违规违法活动或不对依法应当赔偿进行赔偿(与车主协商不成,以法院判决为准),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7.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车辆出入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秩序维护,保持停车场内干净、整洁,发现车辆在无划线区域或消防通道停放,电动摩托车在地下室停放,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100元。一旦出现停车场安全生产事故。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8.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间负责本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作好消防、防火工作。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200元。如发生火灾等事故造成的安全责任与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不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赔偿,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力、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停车场管理严重混乱时,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情形,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重要检查、大型活动过程中出现停车场管理严重混乱时,给采购单位造成严重影响,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每次2000元的处罚。
11.合同期内,日常上班的车场值班人员不得带病上岗,若因带病上岗导致采购单位院内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或发生任何不可预见的意外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立即更换人员,未及时更换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每次2000元的处罚。
12.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力,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未按规定统一着装,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100元。
13.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或失职导致医院资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14.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力,成交供应商或其为本项目服务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200元:
14.1.与患者或本院职工发生争吵或其它失敬、失礼的行为。
14.2.医院交付的其它工作,未完成或完成得不好,不积极配合医院工作的。
14.3.未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和不接受医院的管理。
14.4.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酒后上岗。
14.5.非本院车辆包月或长期滞留
14.6.成交供应商未每日白班安排不少于6人在停车场服务,夜班未安排不少于1人在停车场值班。
(五)道路标示改造清单
龙岩市中医院停车场道路标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图例 | 规格(mm) | 单位 | 材料和施工工艺 |
1 | 小导向指示牌 | 400X300 | 块 | 国标铝塑板贴工程级反光膜,贴墙式安装 | |
2 | 大导向指示牌 | 1000X400 | 块 | 国标铝塑板贴工程级反光膜,贴墙式安装 | |
3 | 彩色防撞护角 | 800X100X100 | 根 | 优质弹力合成材料贴工程级反光膜,安装于通道两侧柱子的四个角或墙角 | |
4 | 反光轮廓标 | 40X180 | 个 | PMINA反光镜片 | |
5 | 车轮定位器 | 500X150X100 | 套 | 优质橡胶,配高强度专用地板内膨胀螺栓 | |
6 | 反光道钉 | 100X100X20 | 个 | 双面铸铝、带固定脚,配PMINA 反光片 | |
7 | 减速带端头 | 170X50X350 | 个 | 带钢纤维,优质胎面橡胶,含专用高强度柳钉 | |
8 | 减速带 | 500X50X350 | M | 带钢纤维,优质胎面橡胶,含专用高强度柳钉 | |
9 | 反光柱 | ¢70X600 | 根 | 钢管热镀烤漆贴工程级反光膜 |
注:供应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所有要求,可以统一提供承诺函。
附件1:《停车场经营服务管理制度》
《停车场经营服务管理制度》
1、质量监控责任人
1.1医院。
2、质量监控方式
2.1医院日检、周检、月检;
2.2医院组织月度见面沟通协调会;
2.3医院季度考核,随机抽检。
3、服务质量评审的内容(依据合同规定结合《停车场外包项目考核表》《停车场(医院)外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及要求》)
3.1服务时间和人员到位情况;
3.2服务现场结果和记录情况;
3.3医院对服务质量的投诉记录。
4、质量评审信息收集
4.1医院对评审中存在问题应保留证据(拍照)和资料(《纠正预防单》),并及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
4.2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停车场外包项目现场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通过停车场日常管理情况,停车场完好情况,人员到位情况,人员服务意识、文明礼貌情况,车辆停放情况,收到投诉情况,卫生打扫情况,绿化情况,消杀情况,消防情况,整改及时率等,结合日检、周检、月检进行考核,并定期收集停车场成交供应商人员的配置表、工作安排表等;成交供应商自检形成的表单记录及整改记录须进行存档备查。医院定期保存成交供应商整改问题的跟进记录并将相关信息规范归档。
5、停车场外包项目的监控管理
5.1医院根据停车场外包项目按日检、周检、月检的检查方式对停车场外包项目进行工作记录;
5.2医院检查内容:成交供应商人员定编、作业流程、服务标准、工作计划、现场工作质量、工作实效、规章纪律、日常考勤、违约违规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发现不合格事项,应当开具《不合格/服务处理单》通知成交供应商,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有效整改;
5.3医院每月应当不定期的通过线上、线下调查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效果并记录;
5.4医院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可以适当参与成交供应商的培训与内部检查,为有效监控而了解掌握更多信息。
5.5医院在必要时可以利用安防视频监控、拍照等多种方式进行对成交供应商的有效监控。
5.6医院每月月底可组织成交供应商参加月度互动见面沟通会议:总结本月、计划下月、协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与期限、听取成交供应商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5.7医院对停车场外包项目以季度检查的形式随机对成交供应商人员定编、作业流程、服务标准、工作计划、现场工作质量、工作实效、规章纪律、日常考勤、违约违规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发现不合格事项,应当开具《不合格/服务处理单》通知成交供应商,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有效整改。
6、服务质量评价
6.1每月月末,医院根据日检、周检、月检记录,根据《不合格项/服务处理单》组织实施对成交供应商评价,填写《停车场外包项目考核表》,以评定成交供应商对停车场管理的服务质量。
6.2不合格处理
6.2.1月考核90分以上,不合格项经过整改并复检合格的暂不作处理,继续观察改进;
6.2.2月考核在80~90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合格项,每项处以200元交与医院。
6.2.3月考核低于80分,医院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出警告或每项处以500元缴交给医院。
6.2.4连续3个月考核总分低于80分,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7、停车场外包项目考核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7.1停车场停车秩序管理情况:减2分/每次。
7.2停车场基础设施管理情况:减2分/每次。
7.3停车场人员管理情况:减2分/每次。
7.4停车场卫生管理情况:减2分/每次。
7.5停车场整改完成情况:减5分/每次。
7.6停车场服从医院完成任务情况:减2分/每次。
7.7停车场被投诉情况:减2分/每次。
7.8停车场管理情况:减2分/每次。
7.9停车场事故处理情况:减2分/每次。
7.10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减2分/每次。
7.11停车场遇自然灾害处理情况:减2分/每次。
7.12停车场消防安全实施情况:减2分/每次。
7.13停车场防火、防盗情况:减2分/每次。
7.14停车场(医院)外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及要求执行情况:减5分/每次。
8、记录表单
8.1《不合格项/服务处理单》
8.2《停车场外包项目考核表》
8.1《不合格项/服务处理单》
注: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采购内容填列相应内容。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折扣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注释:
附件格式仅供制作响应文件时参考,供应商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磋商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磋商(开启)时间:
目 录
1、磋商响应声明....................................................(页码)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如有))...................................(页码)
3、资格证明文件....................................(页码)
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页码)
3-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页码)
3-3营业执照复印件....................................(页码)
3-4 财务状况报告................................(页码)
3-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页码)
3-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页码)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页码)
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页码)
3-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页码)
4、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页码)
5、供应商评分响应一览表...............................(页码)
6、采购内容和要求响应表....................................(页码)
7、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页码)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页码)
9、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页码)
10、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函......................................(页码)
注:供应商须编制相应材料的目录、页码。
1.磋商响应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
响应文件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供应商评分响应一览表
(6)采购内容和要求响应表
(7)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0)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函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通信地址: .
邮编: 传真号: .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2.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租赁期限 | 招租底价(元/月) | 招租报价(元/月) |
1 | 1-1 | 停车场经营权招租 | 3年 | 63000 |
备注:
1.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物资时,供应商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2.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供应商在现场与评审专家进行磋商后进行二次报价(以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二次报价表现场提供,供应商无需准备。
4.本项目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招租底价63000元/月。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向上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果低于该招租底价,则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代表:(签字)
详细报价书(如有)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资格证明文件
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备注:“法定代表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
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 |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3营业执照复印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4 财务状况报告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3-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3-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3-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3-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4、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2、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5.供应商评分响应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部分 | 评标项目 | 对应的响应文件页码 |
技 术 项 | ||
商 务 项 |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6.采购内容和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采购内容和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采购内容和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未按要求填视为无效投标。
2、对响应文件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供应商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响应文件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采购内容和要求承诺
我司承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所有要求。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7.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9.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磋商中磋商响应,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转账方式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磋商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10.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函
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兹有我公司参加贵公司 年月日(磋商时间)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中,本公司以(转帐/电汇)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大写)(小写¥ ),如我司中标,请贵公司待我司将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以及《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函》送到贵公司后给予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如未中标,依相关规定可以退回时,则请将《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函》送达贵公司后给予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开户银行:
账 号:
公司所属省份、市/县:
供应商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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