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用电安全隐患检查服务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采用公开询价、综合评比的方式选定承包商,对东沙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的需对工业企业、老旧住宅和商户等进行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工程服务。企业和工地排查或指导范围每月计划不少于 10 家次、全年不少于120家次。
  服务费用上限为人民币: 80000.00元/年。合同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电气设备设施委托检测
  2.电气系统的接地电阻检测
  3.电气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检测
  4.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检测
  5.室内低压配电线路配线情况,动力及照明配电箱、开关插感的安装等
  三、报名方式及文件要求
  (一)报名服务单位提交文件须包括: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证明;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营业执照;
  4、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与党政机关合作的3年内相关业绩证明等。
  7、提供的投标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至6月30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6时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四)收件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601室(荔湾区玉兰路3号),联系人:谢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81531335。
  四、中标单位确定
  (一)相应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街道政采评审小组将根据报价及其他因素来综合衡量,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三)如第一中选单位放弃该服务项目的响应,则我单位可顺延选择评分第二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五、签订合同
  中选服务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服务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服务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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