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杨0598-8229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王桥生态观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安费6916689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王桥生态观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892.73平方米、鸟文化交流中心约430.2平方米、观鸟屋5座、观鸟塔3座、公共厕所2座;改造观鸟塔1座、管理处宿舍立面改造1处;新建园路约9.31千米、铺装广场约1.04公顷;生态恢复植被约28.10公顷(其中湿地植被约4.14公顷),改造植被约1.84公顷,移栽植被约3.13公顷,清退小叶樟灌丛约16.43公顷;生态水系新开挖水面(溪流、水塘)3.48公顷、改造旧塘5.11公顷,新建溢流堰33处、涵管工程996米、塘底工程0.76公顷、护坡7千米、生态岛12处;配套景观小品、导视系统、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岩土工程、引水工程、智慧监测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拆除、动物招引设施等措施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为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166890元,(其中,暂列金额:326227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59064元;甲供材料费:/。)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须于2024年2月10日前完成土方工程、引水工程、园路工程、观鸟塔和观鸟屋工程,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构筑物工程、引水工程、给排水工程,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建筑工程(主体)、广场铺装工程,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电气工程、水景工程,2025年1月28日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每年5月至9月为鹭鸟栖息敏感期,原则上该期间不进行可能对鹭鸟栖息产生影响的大型工程;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三级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⑤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18:00:00至2023年8月23日18: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9月11日08:20:00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保证金可以使用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上述任意一种形式提交,符合免缴条件的还可以使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保证金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11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明溪县人民政府网(www.fjmx.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明珠路129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2868876,传真:/
  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一楼,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8229599,传真:/
  联系人:小杨、丁海华、马光锦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846号
  联系电话:0598-87513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八楼
  联系电话:0598-28668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