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安防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6.99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泽瑞源招第015号
预算金额56.99万元
招标联系人邱浩1816166015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星0953-20161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安防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泽瑞源招<2024>第 015 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安防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56.9950 万元,招标人为宁夏盐池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安防工程采购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安防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安防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7 日 1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安防工程采购项目已由宁夏盐池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11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盐池汇发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盐池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安防工程采购全部内容。 (注:具体建设内容请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为准。)2.2 项目地点:盐池县。 2.3 交货安装期:30 日历天,实际交货安装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所规定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8 月 14 日(上午 08:3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8:30 分),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发 送至 2468530100@qq.com 邮箱内进行报名,发送时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电话。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内,请随时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08 月 15 日上午 10:00 分止,地点为盐池县新区交易 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盐池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盐池县盐林南路 4 号 联 系 人:邱浩 电 话:181616601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 7-336 室 联 系 人: 张星 电 话: 0953-2016199 电子邮件: 36618603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