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葛洲坝建设公司]葛洲坝建设公司鄂城区武汉港提升二期工程EPC项目市政道路供电照明工程专业分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gc6gs-gc-ecwhgtsgc-jzcgzx-2023-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工184821172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葛洲坝建设公司]葛洲坝建设公司鄂城区武汉港提升二期工程EPC项目市政道路供电照明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采购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CGGC6GS-GC-ECWHGTSGC-JZCGZX-2023-009
公告发布时间:2023-09-04 08:30:00
采购项目名称:葛洲坝建设公司鄂城区武汉港提升二期工程EPC项目市政道路供电照明工程专业分包
签收登记截止:2023-09-07 10:00:00
1.采购条件
招标人已与湖北鄂州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鄂城区滨江科技新区武汉港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二期)EPC项目(简称武汉港提升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市政道路供电照明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鄂州市鄂城区滨江科技新区武汉港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二期)EPC项目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滨江科技新区范围内,吴楚大道北侧,北外环东段南侧,西临武鄂高速,东临新港路,建设内容包括青天湖路(吴楚大道-四海大道)、南外环路(共青港路-吴楚大道)、共青港路(创业大道-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旭光大道-创业大道)、轻工路(西外环路-吴楚大道)、吴王路(共青港路-吴楚大道)、恒兴路(西外环-吴楚大道)、英豪路(西外环路-吴楚大道)、创业一路〈创业大道-轻工路)、共青路污水管网项目等。
2.2 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
2.3 采购范围:南外环路、共青港路、西外环、轻工路、吴王路、恒兴路、英豪路、创业一路8条道路及其他甲方要求的部位的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的供电照明工程,包含照明系统,供配电系统、基础土建工程等的施工及配合验收,具体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
2.4 计划工期:暂定108日历天,以最终甲方审批的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其他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见合同条款。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合同金额 700 万元及以上类似照明工程的业绩。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4.投标报名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9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网址:http://ec.ceec.net.cn/)。逾期未报名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上传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经审核合格后方能参与投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 家。
5.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表明申请人有一项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4除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标准外,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相关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
(3)申请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的公正性;
(4)申请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电话或短讯等方式通知上述报名者(经审核合格),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7.应答文件的递交
请应答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应答文件,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工(供应链管理事业部)
电 话: 18482117215
邮 箱: 1558695592@qq.com
联系人: 李工(项目部)
电 话: 1324728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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