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增点扩容中标公示
金额
64.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cg2018hw1231
预算金额6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利众1532453948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增点扩容中标公示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增点扩容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增点扩容

项目编号: WH01CG2018HW123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31日

采购日期: 2018年06月0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云影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C园523#

成交金额: 648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满足业主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秦永平 王健 王朝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西路25号

联系人:姜茜

联系方式:18196661286

采购机构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加速器01幢8层

项目负责人: 肖利众 联系电话: 15385600919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7776元

公告期限:2018年06月15日至2018年06月19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232单元,联系电话: 1532453948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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