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增点扩容中标公示 |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增点扩容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监控增点扩容 项目编号: WH01CG2018HW123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31日 采购日期: 2018年06月0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云影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C园523# 成交金额: 648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满足业主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秦永平 王健 王朝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西路25号 联系人:姜茜 联系方式:18196661286 采购机构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加速器01幢8层 项目负责人: 肖利众 联系电话: 15385600919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7776元 公告期限:2018年06月15日至2018年06月19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23栋2单元,联系电话: 15324539485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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