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试剂耗材标准品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3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d5-23270014
预算金额163万元
招标公司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891-68664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7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试剂耗材标准品集中采购,受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委托,请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D5-23270014
项目名称:2023年试剂耗材标准品集中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万元
最高限价:163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
交货期:3月31日前提供本项目90%以上货物,4月30日前所有货物提供完毕。
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质量标准:合格
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是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30 至12:30 ,下午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现场获取可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统一装订成册,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邮箱获取可将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到990583540@qq.com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
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六、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5、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账 号:1388 1694 675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0891-6853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联系方式:李先生 0891-6866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剑柯
电 话: 15348902520
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7日
项目概况:
2023年试剂耗材标准品集中采购,受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委托,请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D5-23270014
项目名称:2023年试剂耗材标准品集中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万元
最高限价:163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
序号 | 科室名称 | 物品类别 | 物品名称 | 规格 | 货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微生物室 | 试剂 | TSA琼脂培养基 | 250g/瓶 | / | 瓶 | 30 |
2 | 微生物室 | 试剂 | TSB液体培养基 | 250g/瓶 | / | 瓶 | 30 |
3 | 微生物室 | 试剂 | BP琼脂培养基 | 250g/瓶 | / | 瓶 | 10 |
4 | 微生物室 | 试剂 | pH7.0氯化钠缓冲蛋白胨水 | 250g/瓶 | / | 瓶 | 5 |
5 | 微生物室 | 试剂 | 双倍乳糖胆盐培养基(含中和剂) | 250g/瓶 | / | 瓶 | 10 |
6 | 微生物室 | 试剂 | 孟加拉红琼脂培养基 | 250g/瓶 | / | 瓶 | 20 |
7 | ... | ... | ... | ... | ... | ... | ... |
交货期:3月31日前提供本项目90%以上货物,4月30日前所有货物提供完毕。
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质量标准:合格
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是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30 至12:30 ,下午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现场获取可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统一装订成册,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邮箱获取可将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到990583540@qq.com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
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六、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5、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账 号:1388 1694 675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0891-6853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107号圣城锦苑临街B栋城投房产大厦七楼(中国人民保险楼上)
联系方式:李先生 0891-6866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剑柯
电 话: 15348902520
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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