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5.85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投资金额:405.85万元
开标时间:2023-06-16
根据穗天发改投批[2023]10 号文批准,广州市天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对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改造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7号。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原旧仓库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448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发热门诊诊室6间,隔离室1间,一更室二更室各1间,核酸检测室1间、挂号咨询处1处;
加固一层电房,加建一部医用电梯及钢结构走道,重新布局装修二层各功能房间,更换原旧仓库彩钢板屋面等。
(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2.总工期:总工期为6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质量缺陷处理等。
2.2施工部分:
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更新改造工程及配套相关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包检验检测、包审图、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括围蔽)包干等;
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工作;
相关文件送审、配合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投标人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
1、采用现场提交投标登记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2、请于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登记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不需要递交授权书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后盖章)。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表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并出具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
地点:广州市。
3、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
地点:广州市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5.1、5.2、5.3)的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资质证书;
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5.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
5.3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要求:
6.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6.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质;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方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8.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指承担主办方)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综合实力等评审指标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
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评分表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1.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0.8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万捌仟捌佰元整),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15.1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壹佰元整),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325.77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伍万柒仟柒佰元整)。
2.设计费由投标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审核部门结果为准。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3.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
4.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施工,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
其中设计费、施工费均不得超出各部分的最高限价。
5.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设计限额为施工费325.77万元。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支付,收费标准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此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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