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灌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EPC)更正公告(二)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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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灌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EPC)更正公告(二)
递交时间:2023-12-29 17:2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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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灌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EPC) 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951001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8日 四、通知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方案设计(若有)、前期工作相关资料进行工程设计、现场施工等工程实施所需文件的纸质或电子版(PDF 格式)1 份。”现更正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方案设计(若有)、前期工作相关资料进行工程设计、现场施工等工程实施所需文件的纸质或电子版(PDF 格式)1 份。”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相关更正内容的均按此次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灌阳县岭海农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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