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1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老师0574-8938664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哲东0574-88371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3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市姚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3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
2.2招标控制价:18100000元。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地点: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绕城高速东段、象山港大桥及接线、穿山疏港高速公路、慈余高速公路北、慈余高速公路南、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石浦至新桥段。
2.6招标范围:G15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全长58.7公里(K1416+000宁波北互通至K1474+700杭州湾新区西收费站);G1504宁波绕城东段,全长44.425公里(K11+474九龙湖互通至K55+899姜山北互通);S20穿山疏港高速,全长33.492公里(K0+000好思房互通至K33+492穿山港区);G1523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全长46.928公里(K0+000云龙互通至K46+928象山互通);S8慈余高速,全长18.209公里(K6泗门互通至K24+209余姚西);G1523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全长47.734公里(K46+928象山互通至K94+662青山港大桥)S23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石浦至新桥段,全长17.51公里。上述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委托管理单位划分的区域各1名)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未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
五、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5.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电子保函。
5.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664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哲东、陈腾云、刘丹
联系电话:0574-88371609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会展中心大厦A座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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