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ymgczb041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牛增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雍媛0951-604809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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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YMGCZB04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西夏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本项目占地17303.0平方米(约25.95亩),
新建3栋地上17层的住宅楼,共306户,建筑面积为3094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2505平
方米,并配套建设外网、广场硬化、室外亮化等附属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同时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
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12时00分到2022年12月19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永康家园(永康
北巷)文化东街241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永康家园(永康
北巷)文化东街241号)
七、其他
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
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夏区芦花
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西审服批发【2022】181号(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西夏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及银川市相关项目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
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西夏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YMGCZB041
建设地点:芦花洲二期项目以北,兴安街以东,新顾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
建设规模: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本项目占地17303.0平方米(约25.95亩),
新建3栋地上17层的住宅楼,共306户,建筑面积为3094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2505平
方米,并配套建设外网、广场硬化、室外亮化等附属工程。
注: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西夏区芦花洲安置区二期续建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同
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
事宜。
深度要求:勘察报告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设计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有关规定,初
步设计及投资概算须通过评审,施工图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同时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设计乙级(含以上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资质,项
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
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12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19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日13时30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为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永康
家园(永康北巷)文化东街241号)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西夏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联系人:牛增
电话:150095010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悦海新天地A座写字楼11层1107室
联系人:雍媛
电话:0951-6048098
电子邮件:9486920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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