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第二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5.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mj-20241012
预算金额55.9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招标联系人-1509911586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爱满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3565902304
中标公司乌鲁木齐金丝玉会计师事务所5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AMJ-20241012
二、项目名称: 第二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锦丽,雷飞,葛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 文件“规定的服务费取费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3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538号
联系方式:15099115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爱满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区
联系方式:13565902304、18690276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延工
电 话:13565902304、18690276692
2024年10月12日 2024年10月23日
1
附件信息:
10.11磋商文件-第二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pdf
95.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53.4K
二、项目名称: 第二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乌鲁木齐金丝玉会计师事务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4楼F1座 | 报价:559000(元) | 88.21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第二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 第二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 主要通过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对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州、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每个地州市形成一份评价报告。(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审计准则》、《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规定进行绩效评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事项发表绩效评价意见。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派驻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绩效评价工作结束;不得晚于11月30日完成。 |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审计准则》、《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规定进行绩效评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事项发表绩效评价意见。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派驻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锦丽,雷飞,葛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 文件“规定的服务费取费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3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538号
联系方式:15099115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爱满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区
联系方式:13565902304、18690276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延工
电 话:13565902304、18690276692
2024年10月12日 2024年10月23日
1
附件信息:
10.11磋商文件-第二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pdf
95.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53.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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