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402000028
进场交易编号:NY-ZC-20240516-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总控制价为90万元,全年共计抽检2400批次,单价375元/批次。
最高限价: 9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375元/批次。
采购需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400批次,抽检33个食品大类。各类食品抽检项目数量不得少于《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的70%。合理确定食品抽检比例和批次,减少和避免重复抽检,防止同一产品反复抽检。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县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征集文件,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备案。
方式:自行下载,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征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征集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6月14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及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5631357。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郑岩岩,联系方式:0538-567880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381号
联 系 人:任科长
联系方式:0538-5612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方式:0538-5678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经理
电 话:0538-567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