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区配电室改造项目询价公告(2023-JLCMZJ-G4001)(第1包)
金额
4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cmzj-g4001
预算金额49.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配电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CMZJ-G4001
三、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配电室更换2台高压配电柜和6台低压配电柜,并对配电室内地面、墙面和灯具进行改造(详见附件); 2.建设地点:北京市;
3.项目预算:49.8万元(含税)。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询价。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询价。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02:30至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报名登记。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现场发放询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5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5: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评审时间。
(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七、现场勘查
不单独组织现场勘查,可在领取询价文件时进行现场勘查,因未进行现场勘查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雍女士
联系电话:15588833206
二、项目编号:2023-JLCMZJ-G4001
三、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配电室更换2台高压配电柜和6台低压配电柜,并对配电室内地面、墙面和灯具进行改造(详见附件); 2.建设地点:北京市;
3.项目预算:49.8万元(含税)。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询价。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询价。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02:30至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报名登记。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现场发放询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5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5: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评审时间。
(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七、现场勘查
不单独组织现场勘查,可在领取询价文件时进行现场勘查,因未进行现场勘查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雍女士
联系电话:1558883320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