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6 07:33:39 来源:招标 阅读:
[0]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62108050001 | 项目名称 | 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62108050001003001 | 标段名称 | 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项目—桃花涧景区车行道、游步道、湖面景观桥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8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项目—桃花涧景区车行道、游步道、湖面景观桥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项目已由海行审投[2020]41号文批准建设并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金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项目—桃花涧景区车行道、游步道、湖面景观桥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桃花涧景区; 2.1.2建设规模:桃花涧景区车行道铺设、旅游公厕提升及新建工程、桃花涧深水池、戏水池改造、艺术造型、雕塑小品等,约90000㎡; 2.1.3最高投标限价6929.497889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共1036.2674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3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园路铺装、园林绿化、园区用房建筑、电气、排水、亮化、供水供电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说明: 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 2)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职称评审申报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 3)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5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的一项类似已竣工的造价在人民币4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或绿化工程。 类似业绩的提供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的认定。 提供的工程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承建范围、合同价款、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及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02月-2022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网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围标、相互串通投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依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涉及“串通投标行为、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 08 月 26 日至2022年 08 月 3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2年02月-2022年07月);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1-5项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链接至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评标方法7.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项目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商务标采用明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图表;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①若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②本工程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设定的在山上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如材料、人工、机械等上、下山运输费及山上施工降效等费用)共计21条,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分别为58%、27%、35%、15%、2%、25%、8%、12%,因费率无法在费率列项中填写,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此项费用时,按照项目特征描述中给定的费率计算到投标报价中,否则按废标条款第14条作无效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连云港市金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山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海州区政府115室 地 址:海州区科院路88号壹品国际B座22楼 邮编:222000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李工联系人:李工 电话:13056052228 电话:13225203857 10.注意事项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 4.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5.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 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 [国信CA] 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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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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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项目—桃花涧景区车行道、游步道、湖面景观桥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项目已由海行审投[2020]41号文批准建设并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金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桃花涧景区提档升级项目—桃花涧景区车行道、游步道、湖面景观桥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桃花涧景区; 2.1.2建设规模:桃花涧景区车行道铺设、旅游公厕提升及新建工程、桃花涧深水池、戏水池改造、艺术造型、雕塑小品等,约90000㎡; 2.1.3最高投标限价6929.497889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共1036.2674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3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园路铺装、园林绿化、园区用房建筑、电气、排水、亮化、供水供电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说明: 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 2)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职称评审申报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 3)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5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的一项类似已竣工的造价在人民币4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或绿化工程。 类似业绩的提供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的认定。 提供的工程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承建范围、合同价款、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及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02月-2022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网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围标、相互串通投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依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涉及“串通投标行为、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 08 月 26 日至2022年 08 月 3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2年02月-2022年07月);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1-5项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链接至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评标方法7.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项目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商务标采用明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图表;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①若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②本工程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设定的在山上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如材料、人工、机械等上、下山运输费及山上施工降效等费用)共计21条,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分别为58%、27%、35%、15%、2%、25%、8%、12%,因费率无法在费率列项中填写,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此项费用时,按照项目特征描述中给定的费率计算到投标报价中,否则按废标条款第14条作无效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连云港市金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山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海州区政府115室 地 址:海州区科院路88号壹品国际B座22楼 邮编:222000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李工联系人:李工 电话:13056052228 电话:13225203857 10.注意事项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 4.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5.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 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 [国信CA] 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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