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农村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46.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3-92
预算金额746.2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海涛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亚静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8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农村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3-92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农村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462,000.00元
最高限价:7462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3-92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农村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7462000 7462000 7462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95486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管理;农村道路保洁。
5.2项目概况:常住人口共计3.1999万人,农村道路45条,面积共计34.5124万平方米;
注:农村常住人口数据每年随之相关部门农村人口量的更新而调整;农村道路数量、面积数据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由八千办事处牵头或者第三方测量,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调整。
最高限价:7462000.00元。参照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营管理评审价格标准执行,农村常住人口生活垃圾收运人均单价 62.67 元/人/年;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单价为 5 元/平方/年。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5.5 服务期限:2年
5.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响应;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4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供应商联合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大中型企业需提供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协议,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53%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61%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依据(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中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为保证联合体协议小微企业的权力,联合体牵头方需承诺按时向小微企业支付相关费用,保证小微企业的比例能够落实到位,如因牵头人未及时向小微企业支付资金导致的一切纠纷均由牵头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向主管监督部门上报相关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 号、郑财购〔2021〕12 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南段安诚装配产业园院内
联系人:薛海涛
联系方式:15093121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5室
联系人:刘亚静
联系方式:19139975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静
联系方式:1913997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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