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摩托车停车棚、出入口及户外钢楼梯安全改造等零星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比选须知
关于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摩托车停车棚、出入口及户外钢楼梯安全改造等零星项目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摩托车停车棚、出入口及户外钢楼梯安全改造等零星项目采购
2、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元 )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且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要求: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选申请人应提供以上资格证明原件备查核对。只有全部满足以上资格评审标准的参选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才有资格成为中选候选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比选文件为无效比选文件。参选申请人于比选之日到场签到后应立即提交参选文件,如若不交或延迟提交者均以自动废标处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者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比选文件公开网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官网)。
四、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10时;
2、比选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三楼小会议室;
3、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10时之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本次比选人须提供比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和1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的比选文件一同密封,要求电子版的比选文件须是纸质报价文件的扫描件;
5、比选文件送达或邮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欧美琼 、毛德斌,联系电话:13666919399、13860926226;
6、所有的比选文件须加盖公章;
比选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注:比选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
五、比选办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的方式,报价最低者中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不得少于三家,比选申请人少于三家,比选无效。比选申请人不得零报价,否则比选申请书作无效处理,参选人申请的报价精确到元。
2、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有效参选人,经最低价评标法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3、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和比选报价规定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选人顺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4、最低报价者如超过一个,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参选人的递交参选申请书的顺序号为其参选编号,然后由比选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参选人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参选人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球对应的参选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联系人:欧美琼 ,手机号码:13666919399
林荔光,手机号码:13850203866。
八、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具体要求
1、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摩托车停车棚、出入口及户外钢楼梯安全改造等零星项目采购
2、中选人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3、技术参数:
(二)比选方法
1、最低价中选的方式,报价最低者中选。
2、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比选文件无效。
九、比选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比选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我单位将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本次比选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比选单位及时关注,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比选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关于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摩托车停车棚、出入口及户外钢楼梯安全改造等零星项目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摩托车停车棚、出入口及户外钢楼梯安全改造等零星项目采购
2、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元 )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且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要求: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选申请人应提供以上资格证明原件备查核对。只有全部满足以上资格评审标准的参选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才有资格成为中选候选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比选文件为无效比选文件。参选申请人于比选之日到场签到后应立即提交参选文件,如若不交或延迟提交者均以自动废标处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者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比选文件公开网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官网)。
四、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10时;
2、比选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三楼小会议室;
3、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10时之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本次比选人须提供比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和1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的比选文件一同密封,要求电子版的比选文件须是纸质报价文件的扫描件;
5、比选文件送达或邮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欧美琼 、毛德斌,联系电话:13666919399、13860926226;
6、所有的比选文件须加盖公章;
比选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注:比选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
五、比选办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的方式,报价最低者中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不得少于三家,比选申请人少于三家,比选无效。比选申请人不得零报价,否则比选申请书作无效处理,参选人申请的报价精确到元。
2、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有效参选人,经最低价评标法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3、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和比选报价规定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选人顺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4、最低报价者如超过一个,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参选人的递交参选申请书的顺序号为其参选编号,然后由比选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参选人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参选人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球对应的参选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联系人:欧美琼 ,手机号码:13666919399
林荔光,手机号码:13850203866。
八、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具体要求
1、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摩托车停车棚、出入口及户外钢楼梯安全改造等零星项目采购
2、中选人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3、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材料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摩托车停车棚 | ASA合成树脂瓦4.0厚13*6m | 78 | 平方米 | |
立柱100*100*2方管 | 17 | 米 | |||
弧形屋架40*80*2方管 | 24 | 米 | |||
横梁40*60*2方管 | 20 | 米 | |||
50WLED灯飞碟型 | 4 | 套 | |||
智能时间控制器定时亮灯,关灯 | 1 | 套 | |||
插座(双插)包含既有插座移位 | 4 | 套 | |||
线路引线(电线、线管、配套附材等) | 1 | 项 | |||
铁件防锈刷漆 | 1 | 项 | |||
制作、安装费+运输 | 1 | 项 | |||
围墙底脚修整(铲除、清理、碎石铲平、水泥砂浆压平) | 1 | 项 | |||
措施费(脚手架) | 1 | 项 | |||
入口处台阶、路面修整 | 1 | 项 | |||
电动车停车位(地坪漆) | 24 | 个 | |||
2 | 办公楼 | 花 箱100*40cm铝合金材 质+加大型滑轮 | 5 | 套 | |
花(三角梅)含花+种植土 | 5 | 套 | |||
楼梯档雨板 0.5cm耐力板+方管 | 26.4 | 套 | |||
楼梯台面防锈油漆 除锈抛光+刷漆 | 1 | 套 | |||
楼梯台面防滑条5CM-铝合金PVC防滑压条 | 30 | 条 | |||
3 | 感应道匝 | 直杆道闸 | 1 | 台 | |
雷达 | 1 | 个 | |||
远距离一体机 | 2 | 台 | |||
一体机立柱 | 2 | 根 | |||
桌面发卡器 | 1 | 台 | |||
防撕标签 | 50 | 张 | |||
设备电源 | 1 | 台 | |||
线路辅材 | 1 | 项 | |||
人工安装调试费 | 1 | 项 | |||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金额的95%,5%在一年后项目无质量问题付清。 |
(二)比选方法
1、最低价中选的方式,报价最低者中选。
2、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比选文件无效。
九、比选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比选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我单位将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本次比选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比选单位及时关注,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比选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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