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舒城县】【中标候选人公示】舒城县南港镇过湾村米粉深加工洁净厂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3001003488
预算金额499.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0564-8141081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868992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舒城县南港镇过湾村米粉深加工洁净厂房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舒城县南港镇过湾村米粉深加工洁净厂房项目
项目编号
E341523001003488
标段名称
舒城县南港镇过湾村米粉深加工洁净厂房项目
标段编号
E341523001003488001
招标人
舒城县南港镇人民政府
最高限价
肆佰玖拾玖万捌仟柒佰壹拾肆元陆角肆分(4998714.64元)
代理机构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广场3号楼10层
电话:0564-868992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30日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驰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30.2.1条(2)款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按废标处理。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良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30.2.1条(2)款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按废标处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益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98号信旺华府骏苑14幢2726-2728  
投标报价(元)
 肆佰柒拾肆万叁仟叁佰捌拾元叁角整 (4743380.3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陈益群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234181893257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李彦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重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虎山路与澥河路交叉口往西 800 米路南
投标报价(元)
肆佰柒拾肆万零壹佰柒拾贰元伍角陆分(4740172.56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李雁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234161606856
项目技术负责人
赵振华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省瀚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东组团 4-2303
投标报价(元)
肆佰柒拾肆万捌仟伍佰肆拾元陆角捌分(4748540.68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金胜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234171707162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杨志云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2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舒城县南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舒城县南港镇街道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64-814108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8568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8568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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