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应急指挥中心设备改造)标包十(毕节市)澄清答疑通知(04)
金额
601.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1.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大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6,012,025.47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网上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应急指挥中心设备改造)标包十(毕节市)澄清答疑通知(0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应急指挥中心设备改造)标包十(毕节市)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四、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明确“除配套材料以外的设备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请明确:未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UPS 铅酸蓄电池(12V150Ah) 、充电箱、值班室配电箱”等设备,是否需要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答复:未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设备无需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原厂商(制造商)相关资料的,除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和原厂商(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外,仅需提供原厂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未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设备,不要求提供原厂商(制造商)的资料。

问题2所有技术指标的正偏离应包含标★项(技术实质性要求),但须知前附表中又明确技术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此处矛盾,标★项是否允许正偏离;

答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不允许偏差,其中的“偏差”指负偏差,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负偏差(偏离),允许正偏差(偏离)。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中要求“所有技术指标中每有一项正偏离的得0.25分,最高得7分(相同设备的技术指标不重复计分)”;

综上,如何理解“相同设备的技术指标不重复计分”,是一项设备只计分一次正偏离,还是一项设备的一条参数只计分一次正偏离,还是一项设备的一个指 标只计分一次正偏离;如果一个设备的一条参数有多个指标存在正偏离,是计分一次还是计分多次;

答复:

1)技术指标正偏离评分的范围为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所有设备中的所有指标项(包括可量化指标和非量化指标),不是按一个设备或一条参数进行计分。任意一个设备中任意一条参数中的任意一项指标有正偏离的,均予计分;

例:“LED大屏”中第16条参数中有两项指标:箱体平整度(mm) ≤0.1,模组平整度(mm)≤0.05,若投标人关于该条参数有2项指标正偏离,则该条参数计0.25×2=0.5分,若只有1项指标正偏离,则该条参数计0.25分。

2)相同设备的技术指标不重复计分是指:相同设备(同一个设备)的技术指标只计算一次,提供了两次及以上的不再额外计分。

例:投标人拟投的“LED大屏”技术指标重复提供了两次,则只计算一次的得分,重复的部分不再额外计分。

问题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中要求“所有技术指标中每有一项正偏离的得0.25分,最高得7分(相同设备的技术指标不重复计分)”;澄清答疑通知(01)(02)中明确:优于招标文件中可量化参数指标的均视为正偏离,功能性技术参数属于非量化指标。

综上,请问“相同设备的技术指标不重复计分”的理解是一个设备有多项正偏离参数也只计分一项正偏离吗?如果是这样理解,采购清单中有可量化指标的只有12项设备,无法拿满7分;

答复:

1)技术指标正偏离评分的范围为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所有设备中的所有指标项(包括可量化指标和非量化指标),不是按一个设备或一条参数进行计分。任意一个设备中任意一条参数中的任意一项指标有正偏离的,均予计分;

例:“LED大屏”中第16条参数中有两项指标:箱体平整度(mm) ≤0.1,模组平整度(mm)≤0.05,若投标人关于该条参数有2项指标正偏离,则该条参数计0.25×2=0.5分,若只有1项指标正偏离,则该条参数计0.25分。

2)相同设备的技术指标不重复计分是指:相同设备(同一个设备)的技术指标只计算一次,提供了两次及以上的不再额外计分。

例:投标人拟投的“LED大屏”技术指标重复提供了两次,则只计算一次的得分,重复的部分不再额外计分。

问题5:招标文件“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中明确“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有项目阐述的,采用书面阐述,须将书面阐述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项目澄清答疑通知(01)明确关于阐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现场阐述或线上阐述,请问采用现场阐述的,是否需要将阐述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上传;

答复:采用现场阐述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上传或不上传阐述内容,但上传的阐述内容不作为阐述评分项的依据,阐述评分项以实际现场阐述(或线上阐述)的情况为准

问题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澄清答疑通知(01)中明确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设备,请问未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设备是不是就不受“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限制;

答复:未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设备不受“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限制。

问题7:根据发布的招标公告,“应急指挥中心设备改造”部分省级与9个市州分开发标,属于“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的”的情况,按照以上理解,10个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10个标段的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是否可以复用

答复:10个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团队人员(含项目经理)可以复用

问题8:关于哪些设备需要制造商授权书的问题

答复:详见澄清答疑通知(01)

问题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团队要求后期驻场人员具有无犯罪记录,请问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何种形式提供

答复:详见澄清答疑通知(03)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如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或理解与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为准澄清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次的澄清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公司:贵州大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文件预览:
答疑文件.pdf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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