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旅居康养中心北综合楼附属房屋改造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10.7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旅居康养中心北综合楼附属房屋改造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YLK-2024-08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扬州旅居康养中心,建设资金自筹,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扬州旅居康养中心北综合楼附属房屋改造;位于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51号。
(二)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现场垃圾清理外运、局部拆除封堵;
2.一层入口新做无框钢化玻璃门、室外地面砼浇筑,室外招牌 钢架加固(防水处理);
3.一、二层新做铝合金窗,东侧新做防盗门(通往电房);
4.一层新建男女卫生间、院内增加化粪池设施,一层地面找补 (面积 40%)铺石塑地板、顶面石膏板吊顶修补(50%需重新吊顶)、墙柱面原装饰板拆除用石膏板重新包制、墙面乳胶漆;
5.二层地面原地面地砖修补、顶面石膏板吊顶修补(面积 20%需 重新吊顶)、墙柱面原装饰板拆除用石膏板重新包制、墙面乳胶漆;
6.水电重新敷设、顶面灯具安装。
7.施工图纸见附件
(三)工程投资、计划工期
(1)总费用限价10.77万元。
(2)计划工期15天。
(四)质量目标
1.总体目标:严格按上述工程项目和部分施工图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合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2.基础结构工程:严把质量关,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施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2.拆除工程:不得扰动原有基础及其他设施。
4.油漆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图集施工,质量验收100%合格。
5.其他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质量验收100%合格。
6.环保要求:严格按照工作内容施工,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及建筑物。
7.所有施工确保工作程序规范,质量符合标准,验收质量达100%,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7.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8.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四、申请报名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7日17:00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旅居康养中心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2.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附件1)
(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3)按工程内容编制的工程预算书
(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5)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8)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10)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11)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12)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3)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14)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15)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6)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7)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采购单位。
3.确定成交候选人。
(1)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只有1个申请单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转为商务谈判,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最低报价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2)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3)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4)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5)采购单位及内部监管部门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旅居康养中心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51号
联系人:向德猷联系电话:18605201808
内部监管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旅居康养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514-87806004
附件1
申 请 函
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旅居康养中心
根据贵方(公告编号:YLK-2024-08),扬州旅居康养中心北综合楼附属房屋改造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的活动。
据此函,申请单位申明如下: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公告内容,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承担相关责任。
如我方成交,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根据公告内容文件规定的质量目标条件、国铁集团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维修项目。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单位名称: (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附件2
申 请 承 诺 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旅居康养中心:
我单位申请参加扬州旅居康养中心北综合楼附属房屋改造择优选择施工项目(公告编号:公告编号:YLK-2024-08)事宜,现对该大修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扬州职工教培基地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扬州职工教培基地公告公告或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质量目标完成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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