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02月10日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询价书询价公告
设备安装布置图锅炉压力容器辅助系统静电除尘器控制原理图装箱技术服务交货验收加工专用工具人工清灰C级检修吊挂装置检查储存配套部件外购配套主要辅助设备技术培训振打装置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锅炉机组供货成套设备控制接线图施工调试试运阴极系统配合设计阳极系统电缆清册开箱检验竣工图设计设计联络测试报告针刺线施工图设计设备清册备品配件配合工程设计工厂检查零部件除尘系统设计制造性能试验验收电器电子设备见证焊接仪表元器件的进厂技术资料大型电力设备设备催交备品备件露天部分设备设备检验功能设计组装现场服务试运行平台楼梯阳极板校正运行维护整流变压器控制设备检查修复灰斗钢结构初步设计文明施工硬件配置图设备监造检查起重性能验收试验电除尘改造阴极线更换电场检验记录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原电除尘器脚手架材料费出厂试验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介绍
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
二、报价须知
报价需上传响应文件扫描件,否则报价无效。报价需为含税总价,未含税视为含税报价。失信被执行人、行贿受贿行为人、法律所禁止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禁止参与报价。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 | 采购单位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
采购项目类型 | 工程 | 采购项目类别 | 2001 |
工程项目编号 | X4720230010000000 | 工程项目名称 | 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机组C级检修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审原则 | 经评审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2-10 10:00:59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2-13 10:00:59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2-10 09:51:19 至 2023-02-12 08:51:20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0 | 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_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_华能长春热电厂1 | F0101011 | 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_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_华能长春热电厂1 | 1.000 | EA | 每一个 | 2023-02-03 | 2023-02-03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郭岳 | 询价单位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
联系电话 | 0431-86152062 | 传真 | |
邮编 | 130216 | 1a2b3qite@163.com | |
手机 | 13644314848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询价采购文件.doc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询价采购文件.doc
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技术规范.doc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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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编号:V22.6.6
中国华熊
华育
一!
1
CHINAHUANENG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
标准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X24623020009
采购人 |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日 期 | : |
使用说明
一、《标准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
(一)采购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规格、标准统一、供应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二)技术标准或要求相对简单,采购质量标准相对明确,合同估算价相对较低,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应明确交货(或服务)地点,精确到县级,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
五、《标准询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2
第一章采购邀请函(邀请方式)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1.适用范围7
2.定义7
3.询价费用7
4.现场踏勘7
5.采购文件的构成7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8
7.编制基本要求8
8.语言和计量单位9
9.报价9
10.报价货币9
11.响应保证金10
12.采购有效期10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0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1
15.询价小组11
16.开启响应文件11
17.评审方法11
18.确定成交供应商11
19.采购结果公告11
20.成交通知11
21.签订合同11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2
第三章评审办法13
一、总则13
二、评审方法13
三、评审程序13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
第五章采购需求24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5
一、授权委托书28
二、报价部分29
三、商务部分30
四、技术部分32
五、偏差表33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
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机组于2009年12月投产,受机组长期运行和低质煤掺烧影响,入炉煤灰分、碱金属含量等参数偏离设计值,1号电除尘器一电场阴极线磨损严重,针体长度减短,放电能力下降,同时阴极线裹灰严重,造成电晕封闭,振打装置无法有效清理积灰。上述问题电除尘器除尘效果不佳,影响粉尘排放。
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器。
3.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18天。
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二、报价须知
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同类型电除尘改造或检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2.4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 | 采购单位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
采购项目类型 | 工程 | 采购项目类别 | 电力工程 |
工程项目编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是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
报价开始时间 | 与电子商务平台方案时间相同 | 报价截止时间 | 与电子商务平台方案时间相同 |
答疑/澄清时间 | 与电子商务平台方案时间相同 |
采购需求信息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 郭岳 | 询价单位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
联系电话 | 043186152062 | 传真 | \ |
邮编 | 130216 | 286665178@qq.com | |
手机 | 13644314848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华能长春热电厂 |
七、附件
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华能长春热电厂邮 编:130216电 话:0431-86152062电子邮箱:286665178@qq.com联 系 人:郭岳 |
2.4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 无 |
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
9.6 | 最高限价 | □无有,最高限价: 106.70万元 |
9.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 |
9.8 |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 |
10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其他: |
11.1 | 响应保证金 | 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
16 | 开启响应文件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8 | 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 | 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 |
21.3 | 履约担保 | 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无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3.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现场踏勘
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
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编制基本要求
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报价
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响应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采购有效期
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
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询价小组
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6.开启响应文件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7.评审方法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签订合同
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
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
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
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
4.评审报告
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华能长春热电厂
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合同
甲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乙方:
华能长春热电厂
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合同
甲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项目委托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一般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华能长春热电厂
工程名称: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项目
工程性质:检修施工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项目。详见技术协议。
第二条工程期限:工期暂定18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三条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改造施工质量标准及业主单位在设
备安装检修施工前指定的质量约定。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调整条件
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含增值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净价:人民币元(大写:)。
合同总价包括: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价款,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利润、税金及保险等其他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人工费(含各项保险)、消耗性材料(具体见技术协议)、工器具、材料的场内外运输和储存,以及管理费,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风险包干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因业主方要求增加工程项目或提高工程约定的质量目标时,合同价款不调整,增加费用包含在风险包干费中。
2.分项报价表
第五条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条款;
2.技术协议;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优先解释顺序以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的工程施工情况,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纠正或返工。
3.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工程施工进度缓慢或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人身、设备),除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2.项目工程结果验收合格后,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获得合同款。
3.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程进度施工,不得无故拖延;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协调工作。
4.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清洁,做好照明,围栏、安全防护,以保证财产和人身安全。
5.负责进场人员的全面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煤电公司颁布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施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
6.接受甲方质量检查、安全文明检查。分部、分项服务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和服务方案实施,如有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提出修改意见或同意乙方修改意见后,方可继续实施。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否则应承担擅自修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自备各种服务机具(设备专用工器具除外)。
9.乙方自行办理在当地服务的各种合法手续,甲方对乙方因用工手续不全被处罚不负任何责任。
10.乙方负责甲供材的搬运及保管。
合同价款的支付
第八条合同款支付
1.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本合同不含预付款。
2.合同签订后,第一次结算前乙方需具备接收电子汇票的条件。
3.支付条款:甲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1到货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材料费的97%。
(1)甲方签署的到货验收证明一份;
(2)100%金额的材料费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收款收据一份。
3.2工程进度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安装完全部合同设备投入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施工费的97%。
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收款收据一份;
100%金额施工费的增值税发票正本1份。
3.3质保金
本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后,乙方提供经双方签字的质保金支付证明、质保金验收申请及收款收据后,甲方支付剩余金额。
第四章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2.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在追究其违约责任的同时,单方通知其解除合同:
2.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中关于技术、质量、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
2.2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的;
2.3对第三人负债,甲方被法院通知协助保全工程款的;
2.4出现严重欠薪问题引发劳动争议的;
2.5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2.6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进度缓慢或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除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7由于承包商原因,发生一起1人及以上事故,或2年内发生2起人身死亡事故的,发包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立即清退承包商,将其列入黑名单,同时要在公司系统内进行通报。
在出现上述情形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处理完毕相关事宜后3日内且撤出现场。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十条争议
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双方认定的损失额进行赔偿。
3.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索赔
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有权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国家及部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安全生产的目标:无伤亡事故。
3.本项目工程为总乙方式,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其检修阶段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4.乙方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对重要交叉跨越或危险地带,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参照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乙方的安全措施费投入比例为施工费的2.5%,要求按采购发票并经甲方安监部门确认后结算,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部分甲方将在工程款中扣除不予结算。
5.乙方必须正确处理工期、质量与安全的矛盾,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6.乙方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规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不得参加施工。
7.加强交通车辆和大型机具的安全管理。
8.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签订本合同项目的安全协议。
9.入场前提供承担本标段合同约定的特种人员(起重、焊接、厂内车辆、脚手架等)必须取得相应证书后入场。
第七章其它
第十四条保险
乙方对其用工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人员工伤保险,乙方在入厂前必须按合同约定人数办理好相关保险,并报项目单位备案。同时鼓励购买商业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特种作业人员(起重、焊工、厂内车辆、架子工等)必须取证入场。
第十五条计划统计报表
1.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及相应的工程用款计划。
2.甲方根据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乙方安排的工程进度,经平衡后向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
第十六条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形成公司、工地、班组的文明施工网络。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能正常开展工作。
2.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工程和文明施工负责。
3.乙方要建立和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文明施工的奖惩制度,并报发包单位备案、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4.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在各施工主要阶段结合质量检验、监督安全检查,文明施工做出公正评价意见并报送乙方项目负责人。
第十七条特别条款
1.乙方应依法与合作单位或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应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其相关合作单位,特别是不得拖欠个人工资。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拖欠合作单位工程款或拖欠个人工资的现象,甲方将采取举报投诉措施,通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处理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4.甲方将依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处理结果,直接支付乙方所拖欠相关合作单位的工程款或个人工资,同时扣减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
第十八条补充条款
1.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承包单位在使用中应注意保管或填写,保证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整归档并移交甲方。
2.本工程的合同条文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甲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 | 地址: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隆支行 帐 号:22001102621059666888银行行号:105241040354税号:912201226687116466联系人: 联系方式:0431-86152316/0431-86152118 | 开户行: 帐 号: 银行行号: 税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
第五章采购需求
详见技术规范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采购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偏差表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说明
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2.响应报价表
2.1报价汇总表(格式)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元) | 说明 |
1 | 材料费 | 项 | 1 | |||
2 | 施工费 | 项 | 1 | |||
总计:(含所有税费) |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5%施工费。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2.2分项报价表
根据招标技术规范自拟
三、商务部分
1.商务部分摘要表
商务部分摘要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股权结构 | XX:A%;YY:B%;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类似业绩列表 | ||||||||||
备注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类似业绩(如要求)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2.法人营业执照
3.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要求)
4.商务偏离表及配套性说明
5.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
四、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五、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备注 |
1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2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3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4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
技术规范书
招 标 人 | :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
项目单位 | :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
二〇二三年二月
第一章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华能长春热电厂1号电除尘一电场阴极线更换项目,提出了项目的功能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项目采用EPC承包方式,即投标方负责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供货、设计联络、安装、调试,以及电厂运行人员的培训和提供售后服务等。
1.3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4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5招标方对整套系统和设备(包括附属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1.6为保证设计的准确性,投标方必须到招标方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搜集其它相关设计必须的资料。合同签订后,因此可能造成的在工程设计、执行和建设期间可能的困难,投标方不能提出任何关于财务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
1.7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8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9投标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招标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双方协商后最终由招标方选定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招标方的要求并不能免除投标方的责任。对于所有进口材料和设备,投标方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海关商检证明。
1.10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补充的变化要求,设备不加价。
1.11若本招标文件各附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设备安全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认。
1.12招标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投标方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1.13投标方中标后,投标文件经技术澄清后,承诺内容和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6按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方接到预中标通知后三日内提供详实的设计资料,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投标人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制造、检验、工厂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运行和维护等标准及规范的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2工程概况
2.1原电除尘器概况
华能长春热电厂2×350MW热电厂于2008年6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4月投产发电。配套的静电除尘器采用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工程原设计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是按照03版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的,要求烟气的排放浓度小于50mg/m3。除尘器设计入口烟尘浓度为16.73g/m3(设计煤种),24.21g/m3(校核煤种)。除尘器设计效率不小于99.8%,原设计烟尘排放<46mg/m3。
电除尘器设计参数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据 |
1 | 设计效率:设计煤种校核煤种保证效率: | %%% | ≥99.9≥99.9≥99.8 |
2 | 本体阻力 | Pa | < 200 |
3 | 烟尘排放浓度 | mg/m3 | ≤46 |
4 | 本体漏风率 | % | < 2 |
5 | 噪声 | dB | < 80 |
6 | 有效断面积 | m2 | 312 |
7 | 长、高比 | 1.33 | |
8 | 室数/电场数 | 2/4 | |
9 | 通道数 | 个 | 52 |
10 | 单个电场的有效长度 | m | 5 |
11 | 电场的总有效长度 | m | 20 |
12 | 比集尘面积/一个供电分区不工作时的比集尘面积 | m2/ m3/sec | 114/100 |
13 | 驱进速度/一个供电区不工作时的逐进速度 | cm/sec | 6.24/6.66 |
14 | 烟气流速 | m/sec | 0.88 |
15 | 烟气停留时间 | sec | 22.7 |
16 | 阳极系统 | ||
阳极板型式及材质 | BE型/SPCC | ||
同极间距 | mm | 400 | |
阳极板规格:高×宽×厚 | m×mm×mm | 15×500×1.5 | |
单个电场阳极板块数 | 540 | ||
阳极板总有效面积(不包括出口槽形板) | m2 | 31200 | |
振打方式最小振打加速度 | / | 顶部电磁锤振打>100g | |
振打装置的数量 | 套 | 264 | |
17 | 阴极系统 | ||
阴极线型式阴极线材质 | 针刺线/不锈钢(针刺)/碳素钢 | ||
沿气流方向阴极线间距 | mm | 200 | |
阴极线总长度 | m | ||
振打方式最小振打加速度 | / | 顶部电磁锤振打>80g | |
振打装置的数量 | 套 | 64 | |
18 | 壳体设计压力负压正压 | kPakPa | -9.8+9.8 |
19 | 壳体材质 | Q235 | |
20 | 收尘极板形式及总投影面积(每台炉) | -/m2 | BE型/62400 |
21 | 灰斗 | ||
每台除尘器灰斗数量 | 个 | 16 | |
22 | 整流变压器 | ||
数量 | 台 | 16 | |
整流变压器型式(油浸式或干式)/重量 | /t | 油浸式/~1.73 | |
每台整流变压器的额定容量第1~2电场阿尔斯通高频, 8台第3电场GGAJ02K-1.2A, 4台第4电场GGAJ02K-1.0A, 4台 | kVA | / |
2.2电除尘运行现状
2017年电除尘器进行了一、二电场进行前后小分区改造(电源匹配变更:一电场8台阿尔斯通高频电源,二电场8台龙净环保高频电源,三电场4台龙净环保工频电源,四电场4台龙净环保高频+脉冲电源)、灰斗蒸汽加热、绝缘箱热风吹扫装置、振打装置等改造后,符合超低排放标准。受机组长期运行和低质煤掺烧影响,入炉煤灰分、碱金属含量等参数偏离设计值,1号锅炉电除尘器一电场阴极线磨损严重,针体长度减短,放电能力下降,同时阴极线裹灰严重,造成电晕封闭,振打装置无法有效清理积灰。上述问题造成一电场高频电源二次电流偏低,除尘效果不佳,影响粉尘排放。
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行、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投标方应明确烟尘排放浓度设计值、保证值及对应的除尘效率,项目主要内容:1)极线供货,共计13500根;2)一电场内部人工清灰;3)一电场阳极板校正,阴、阳极距调整,吊挂装置检查消缺;4)一电场阴极CS10A型针刺线更换为CS20A型针刺线,共计13500根,相较于原型号线体,针尖更长,尖端崭新,放电能力增强。同时调整阴极线安装方向,最大限度的提升其放电能力,降低针尖裹灰的可能性,避免出现电晕封闭现象,从而使一电场二次电流不低于100mA,保障电除尘器前电场收尘效率;5)一电场调试与试运行。
4技术要求
4.1技术性能要求
在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条件和气象、地理条件下,电除尘器整体满足如下指标:
整体改造完成后,在现有煤质及掺烧污泥比例条件下,一电场高频电源在设备正常的前提下,一电场二次电流可长期稳定在100mA以上。
4.2本体部分
4.2.1阴极线更换
4.2.1.1各层阴极线长度需适配原框架,阴极线安装满足原设计要求,并对电场内所有极距异常的通道进行调校,满足±10mm的偏差要求。
4.2.2高压防摆装置检查修复
4.2.2.1所用材料需满足耐压等级100kv以上
5质量保证
5.1设计制造标准
5.1.1除尘器设计、制造所遵循标准应遵守以下原则:
凡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设备,须按引进技术相应的标准如ASME、ASTM、NFPA及相应的引进公司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以国内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
如果本标书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标书的要求为准。
5.1.2投标方应提供设计制造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等清单。
5.1.3在与上述规定不相矛盾的情况下,投标方可参考下列标准执行:
AISC | 美国钢结构学会标准 |
AISI | 美国钢铁学会标准 |
ASME | 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标准 |
ASME PTC | 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动力试验规程 |
ASTM | 美国材料试验学会标准 |
AWS | 美国焊接学会 |
EPA | 美国环境保护署 |
HEI | 热交换学会标准 |
NSPS | 美国新电厂性能(环保)标准 |
IEC |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
IEEE | 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 |
ISO |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
NERC | 北美电气可靠性协会 |
NFPA | 美国防火保护协会标准 |
PFI | 美国管子制造局协会标准 |
SSPC | 美国钢结构油漆委员会标准 |
GB | 中国国家标准 |
DL | 电力行业标准 |
5.1.4除上述标准外,投标方设计制造的设备还应满足下列最新版本规程(但不低于)的有关规定(合同及其附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5.2质量保证
5.2.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5.2.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一周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5.2.3对于非投标方生产,而由投标方外购装配的除尘器配套设备、部件连同相关的备品备件的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方不以非投标方生产产品为由拒绝承担维修、更换或赔偿的责任。
5.2.4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设备质量保证书: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制造、检验记录
材料化验单及合格证
气流分布均匀性模型试验报告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焊缝质量检验报告
6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
6.1设备应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他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
6.2极板应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变形,在装运时必须按照极板宽度方向垂直于地面用专用包装箱,避免弯曲和扭曲。
6.3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6.4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6.5凡电器电子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不致在运输和保管期间损坏,并防止受潮和浸水。
6.6露天部分设备和钢结构(含平台楼梯)应满足15年免维护防腐要求。
6.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单独包装。
第二章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
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外购配套主要辅助设备应由招标方确认。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并不发生费用问题。
1.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提供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5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6供货范围严格按EXCEL表格格式填写,表中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及厂家、产地不得直接修改。如需修改或数量增减或疑问,请在备注中注明,未列入的项目请在相应项目末端插入,注明“新增”,并以其他颜色突出显示。EXCEL供货表以附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电子版供货范围以EXCEL表格形式提供。
2供货范围
投标人的供货列表(表中项目并不完全包含各系统的所有设备,投标人应如实按系统详细填写完整的设备、部件和材料等)
2.1设备供货清单(投标人填写并细化)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针刺线 | CS20A | 根 | 13500 |
2.1.2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2.1.3备品备件清单
投标人提供满足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所需的随机备品备件。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2.1.4进口件清单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2.1.5国内配套部件清单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第三章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总则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天内给出配合工程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投标方提供施工用的技术资料为10套。
1.8投标方提供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8套,电子文本2套。电子文本的格式为:图纸AUTOCAD2000,文件MICROSOFTOFFFICE2003中文版。
1.9投标方提供调试、试运行、运行、维护用技术资料为18套,并提供电子文本2套。电子文本的格式为:图纸AUTOCAD2000,文件MICROSOFTOFFFICE2003中文版。
1.10投标方必须确保以上条款所确定的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投标方对招标方或设计院来往信函、确认文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对确认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确认,逾期视为自然确认。
2技术资料内容和交付进度
配合工程设计(投标阶段需先提供初版)的资料与图纸;
设备部件明细表(含规范、数量、重量和材料);
供货范围系统图;
2.1.3系统设计说明书;
2.1.4硬件配置图;
2.1.5控制原理图、控制接线图;
2.1.6设备安装布置图;
2.1.7电缆清册;
2.1.8设备清册(包括名称、型号规范、安装地点、数量、生产厂家等);
2.1.9所有设备说明书;
2.1.10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1.11备品配件清单;
2.1.12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1.13提供在验收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及样本;
2.1.14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说明书;
投标方在开始制造之日以前,向招标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清单;
投标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为十八套,前期提供给招标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的内容,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投标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检修专用工具清单;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制造、检验记录;
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性能试验报告;
电气试验报告;
招标方要求的其他记录、试验报告和证件;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3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10天内,完成全部改造设备供货,运抵至招标人施工现场。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填报的交货进度表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t) |
1 | |||||
2 | |||||
3 | |||||
4 | |||||
5 | |||||
..... |
2)便于招标人对设备接货进行系统化管理,因此需了解投标人对设备包装物的回收情况,以便及时返还。
序号 | 需回收的包装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回收地点 |
说明:
1.交货日期指该批设备到达现场的日期;投标人可按分项填报交货进度,以月为单位的制造进度表。
2.设备到达现场,投标人派人到现场清点货物及办理交接。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报出相对交货时间,即自合同生效至第一批货物交付止的最短时间(按周计算)。
4.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部套的完整性。
5.表中交货进度为暂定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供货,并不发生任何费用。
6.交货地点为华能长春热电厂生产现场。
7.投标人应承诺设备供满足工程安装、调试等进度的要求,并及时派出服务人员至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指导、消缺。
第四章监造和检验
1概述
1.1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章规定的要求。
1.2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一章的规定。
2工厂检查
2.1工厂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需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2.3投标方检查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监造内容
具体监造内容﹑监造方式由业主确定。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序号 | 项 目内 容 | 监造方式 | 备注 | |||
序号 | 项 目内 容 | H | W | R | 备注 | |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
3.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3.4.1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的计划表提供招标方。提前7天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3.4.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4.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3.4.4投标方要配合招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第五章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投标方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此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天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天数 | 职称 | 人数 | 备注 |
1 | 施工 | ||||
2 | 调试 | ||||
3 | 交货验收 | ||||
4 | 试运行 |
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因投标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
1.3.3请投标方在投标阶段提供本次改造施工方案,并填写下表;
1.3.4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5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6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培训
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投标人填写培训计划和内容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天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点 | 备注 | |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天数 | 职称 | 人数 | 地点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双方商定。
2.4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签订技术协议三日内召开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其他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招投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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