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团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港区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团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LNJYGK2022001
项目名称:龙港区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团队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
采购需求:依托源解析、走航、雷达等手段分析成因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评估报告并组织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8日至 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葫芦岛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若未发送以上资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0429-3055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13324034432
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500080000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情情
电 话:1332403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