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公交换乘中心充电桩安装工程【小额工程】选取公告信息
选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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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沙河公交换乘中心充电桩安装工程【小额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 项目代码:/ |
项目单位 |
滁州市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 |
滁州市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选取方式 |
小额工程 |
选取办法 |
总价中位值法 |
项目概况与选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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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沙河公交换乘中心充电桩安装工程【小额工程】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409-022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项目标段编号 |
czsjgc202409-022-01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南谯区 |
建设规模 |
主要工作内容为下火、箱变的采购、安装及调试、供电线路敷设、充电桩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估算价 |
约80万元 |
计划工期 |
详见选取文件 |
选取范围 |
项目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项目类别 |
电力工程 |
其他 |
无 |
被选取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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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取人 资质条件 |
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
信誉要求 |
1、被选取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选人: ①被选取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选取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被选取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被选取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本项目投标。 2、被选取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选人。 备注:第1、2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取 |
多标段投标 |
无 |
其他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选取,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响应均无效。 |
选取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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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17时30分至2024年09月27日08时00分。 |
获取方式 |
(1)潜在被选取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选取文件。 (2)选取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
选取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8时00分 |
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 |
被选取人应在选取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
选取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8时00分 |
选取地点 |
网上选取,被选取人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选取(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40510/f0637388-583d-4c69-8331-05b6adfcf24d.html。 |
选取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选取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被选取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被选取单位对选取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09月25日8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马宏禹、黄丽娜;联系电话:13865502808、13305502709 |
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方式 |
被选取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选取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线投诉具体步骤和程序请参照服务指南>投诉渠道 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serviceGuide.html;投诉书格式等内容参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投诉受理一次告知书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11022/4b7d87ec-2c58-49b0-b76c-3a6277377930.html。 |
选取保证金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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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收取 |
选取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不要求被选取人提交选取保证金。 |
选取保证金形式 |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
接收选取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无 |
选取保函要求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选取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被选取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选取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响应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备注 |
1、被选取人为联合体选取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选取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选取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选取过程中未违反本选取文件第一章“被选取单位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被选取人。如在选取过程中被选取人存在本选取文件第一章“被选取单位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项目单位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选取保证金。被选取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选取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选取文件“被选取单位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项目单位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选取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选取保证金不予退还。 3、被选取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选取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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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被选取人选取,未登记的被选取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选取环节和选取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选取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选取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被选取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被选取人填写选取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被选取人无须至选取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选取文件,被选取人远程解密方式:被选取人在选取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被选取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选取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选取文件将被拒绝。 4、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选取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被选取企业可根据选取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选取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被选取人应填写选取信息并下载选取文件,否则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注:被选取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被选取人信息,并在上传响应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参选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选取,请被选取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选取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被选取人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被选取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审委员会否决其选取,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选取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响应文件。 5.被选取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选取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6.被选取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选取的,责任自负) 7.请被选取人注意加密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 8.被选取人选取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被选取人选取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被选取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选取的除外),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被选取人雷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选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被选取人选取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选取人予以追缴。 12.被选取人以联合体名义选取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被选取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3035032。 |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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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 |
滁州市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项目单位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紫薇北路1123号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马宏禹 |
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
13865502808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明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滁州市东坡东路711号(东坡路与凤阳路交叉口)苏滁生活广场 439室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黄丽娜 |
代理机构电话 |
13305502709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