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00]ZSZBGS[GK]2022027(招标文件编号:[350100]ZSZBGS[GK]2022027)
二、项目名称:闽都创新实验室印刷OLEDQLED先进显示技术开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1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淳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包1)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1103单元之一
中标(成交)金额:120.1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苏州弗士达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采购包2)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99号2号厂房(中科智能公司内)
中标(成交)金额:133.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通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包3)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魁岐路136号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7号楼301室(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41.7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厦门淳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包1) | 有机金属热蒸发镀膜机、蒸镀机配套手套箱 | 布劳恩、布劳恩 | PROvap 6G、PROvap 6G | 1套、1套 | 973000、228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苏州弗士达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采购包2) | 36通道IVL自动测试系统、256通道寿命测试系统 | 苏州弗士达、苏州弗士达 | FS-3200GA4-IVL、FS-MP256 | 1套、1套 | 530000、800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3 | 福建通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包3) | 椭偏仪 | 武汉颐光科技 | SE-VM-L | 1套 | 417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旭、王元生、刘思得、尤文贵、曾雪淇(采购包1、2、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下浮30%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1%;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包1:12047元;采购包2:13041元;采购包3:4386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47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包1、2、3: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都创新实验室
地址:福建福州闽侯县上街镇海西高新区科技园高新大道8号
联系方式:王敏0591-63173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联系方式: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0591-87767686-8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电 话: 0591-87767686-86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都创新实验室印刷OLEDQLED先进显示技术开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1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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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闽都创新实验室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 11:23 |
评审专家名单 | 董旭、王元生、刘思得、尤文贵、曾雪淇(采购包1、2、3) | ||
总中标金额 | ¥294.8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767686-8625 | ||
采购单位 | 闽都创新实验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福州闽侯县上街镇海西高新区科技园高新大道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敏0591-631738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0591-87767686-8625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3).png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3).png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2).png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2).png | ||
附件3 | 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1).png | ||
附件4 | 闽都创新实验室印刷OLEDQLED先进显示技术开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1招标文件(109170758)林1.13 .docx闽都创新实验室印刷OLEDQLED先进显示技术开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1招标文件(109170758)林1.13 .docx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有机金属热蒸发镀膜机 | 1.00 | 1,900,000.00 | 套 | 工业 | 否 |
2 | 蒸镀机配套手套箱 | 1.00 | 230,000.00 | 套 | 工业 | 否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36通道IVL自动测试系统 | 1.00 | 850,000.00 | 套 | 工业 | 否 |
2 | 256通道寿命测试系统 | 1.00 | 1,150,000.00 | 套 | 工业 | 否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椭偏仪 | 1.00 | 600,000.00 | 套 | 工业 | 否 |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招标文件(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采购包3:不组织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3:不允许合同分包;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5 | 12.1 |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采购包3:1名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后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评审后得分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评审后得分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评审后得分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采购包3:1名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下浮30%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1%;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2)其他: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c、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视为无效投标;3.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款“商务条件”响应有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视为无效投标;3.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款“商务条件”响应有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视为无效投标;3.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款“商务条件”响应有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T1 | 57.0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57分。①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计7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出现负偏离,其投标无效。②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计7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21分。③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以标注序号的最末级计,共计1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计36分。正偏离不加分。 |
T2 | 3.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3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无提供彩页资料,或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0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B1 | 3.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为准)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提供相关网站采购合同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项目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B2 | 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质保期时间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下,承诺每增加1年(针对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的加1分,满分2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B3 | 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包括下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售后服务内容(除质保期)、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内容有错误的不得分。 |
B4 | 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完整的人员技术培训方案(包括下述两个方面的内容:技术培训计划内容、培训时间地点)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1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0.5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错误的不得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20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T1 | 57.0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2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57分。①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计9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出现负偏离,其投标无效。②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计3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9分。③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以标注序号的最末级计,共计3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共计 48分。正偏离不加分。 |
T2 | 3.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3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无提供彩页资料,或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0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B1 | 3.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为准)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提供相关网站采购合同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项目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B2 | 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质保期时间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下,承诺每增加1年(针对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的加1分,满分2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B3 | 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包括下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售后服务内容(除质保期)、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内容有错误的不得分。 |
B4 | 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完整的人员技术培训方案(包括下述两个方面的内容:技术培训计划内容、培训时间地点)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1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0.5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错误的不得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20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T1 | 58.0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采购包3“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58分。①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计8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出现负偏离,其投标无效。②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计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6分。③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以标注序号的最末级计,共计26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计52分。正偏离不加分。 |
T2 | 2.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2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无提供彩页资料,或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0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B1 | 3.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为准)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提供相关网站采购合同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项目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B2 | 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质保期时间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下,承诺每增加1年(针对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的加1分,满分2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B3 | 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包括下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售后服务内容(除质保期)、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内容有错误的不得分。 |
B4 | 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完整的人员技术培训方案(包括下述两个方面的内容:技术培训计划内容、培训时间地点)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1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0.5分;④未提供或内容存在错误的不得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20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范围 | 程控分辨率 | 输出精度±(%指示值+电压) |
200mV | 5μV | 0.02%+600μV |
2V | 50μV | 0.02%+600μV |
20V | 500μV | 0.02%+2.4mV |
200V | 5mV | 0.02%+24mV |
范围 | 程控分辨率 | 输出精度±(%指示值+电压) |
1μA | 50pA | 0.035%+600pA |
10μA | 500pA | 0.033%+2nA |
100μA | 5nA | 0.031%+20nA |
1mA | 50nA | 0.034%+200nA |
10 mA | 500nA | 0.045%+2μA |
100 mA | 5μA | 0.066%+20μA |
1A | 50μA | 0.27%+900μA |
电压测量精度 | 电流测量精度 | ||
量程 | 精度 | 量程 | 精度 |
100.0mV | 1μV | 10.0μA | 100pA |
1.0V | 10μV | 100.0μA | 1nA |
10.0V | 100μV | 1.0mA | 10nA |
100.0V | 1mV | 10.0mA | 100nA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都创新实验室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后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详见招标文件“验收”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合同要求供货,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其他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合同)同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收取5%)。该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最终验收合格且合同有效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是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必须开具见索即付(无条件支付)银行保函,且保函有效期(即到期时间)必须为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延长6个月。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都创新实验室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后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详见招标文件“验收”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合同要求供货,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其他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合同)同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收取5%)。该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最终验收合格且合同有效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是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必须开具见索即付(无条件支付)银行保函,且保函有效期(即到期时间)必须为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延长6个月。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都创新实验室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后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详见招标文件“验收”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合同要求供货,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其他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合同)同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收取5%)。该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最终验收合格且合同有效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是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必须开具见索即付(无条件支付)银行保函,且保函有效期(即到期时间)必须为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延长6个月。 |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备注 |
* | *-1 | |||||||
* | … | |||||||
…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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