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2001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01012022001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第四届民族男高音演唱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附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一章 谈判邀请”中“九、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10:30至2022年4月11日11:00(北京时间)。”九、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10:30至2022年4月11日11:00(北京时间)。“九、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2年7月6日10:30至2022年7月6日11:0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第一章 谈判邀请”中“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2年4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2年4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6日11: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3采购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及“五、开启”中“2022年04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022年04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022年07月0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4采购文件“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一、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中国民族男高音艺术论坛活动是学院重点打造的学科品牌活动,旨在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提高师生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同时也丰富和充实老百姓的文化生活,提升和鼓舞全国人民热爱祖国和文化自信的士气,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拟出资举办“金伯利之夜•第四届民族男高音演唱会”。此次活动符合学院“坚持艺术教学与艺术交流并重,让艺术交流成为学院的突出竞争力”的办学要求和“抢占学科制高点”的办学思路,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学院“优秀中国民族男高音培养基地”的学科品牌。
学院拟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晚19:00在上海市举办“金伯利之夜•第四届民族男高音演唱会”活动,晚会拟邀请30位左右具有代表性的男高音歌唱家及顶尖乐团共同组成演出团队为观众奉献出一场精彩演出。演出时间:约130分钟,节目计划26个(节目单见附件)。
二、服务内容
1.负责演出场地租赁及设施使用;
2.负责会场安保服务及保障工作;
3.负责邀请80人合唱团及双管制交响乐团;
4.负责项目宣传发布工作,包括录制、拍摄、媒体发布、物料设计及制作、票版票张制作。
三、服务要求
1. 负责演出场地租赁及设施使用
对场地的要求
1) 位于上海市区内(内环内)的大型室内剧场;
2) 主剧场台口宽度不低于18米,台口高度不低于10米;
3) 固定坐席不低于1,900个,并设有VIP包厢3个以上;
4) 演员化妆间不低于15个,包含单双人化妆间5个及以上,VIP化妆间5及以上;
5) 设有贵宾专用通道和贵宾专用休息室,配备独立电梯及停车位;
6) 停车位不少于300个;
7) 配有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就餐区域;
8) 使用时间:2022年5月9日09:00——2022年5月11日24:00
对灯光、舞美以及音响的要求
1) 剧院主舞台大小不低于400平方米,舞台包装后,需要满足不低于100人同台表演,要能满足大服装、大道具、大场景上下场迁换,内场观众不低于1,800人;
2) 舞台配有乐池区域,整个舞台区域可以满足乐团和合唱团同时演出;主舞台区及乐池区域分别设置上下场口,满足演出人员上场需求;
3) 舞台尺寸及材料:景片、地面材质,质感高、不反光;
4) 舞台应具备可编程电动机械吊杆系统;
5) 电力:应满足大型舞美、灯光需求,应配备专业CEE航空接口和电箱,至少满足双路400A、双路100A、多路50A等用电需求;
6) 灯光:色温达到5500K以上,以满足摄像需求;场灯控制系统可分档调节亮度;
7) 音响:剧场应设有数字调音台、线阵列扬声器组、合理的补声扬声器组及高品质传声器,声场声压级、声音还原度及清晰度等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演艺空间扩声标准;
8) 剧院因具备完善的内部通讯、化妆间呼叫及监视系统;
9) 观众席字幕屏:不低于2块屏幕,可播放字幕及视频文件;
10) 技术人员:工作期间,每个岗位都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落地对接;
11) 阵地宣传资源:道旗不低于50个,灯箱不低于5个,大堂LED屏不低于4个,可布置背景板以其它宣传画面;
12) 搭建时间:施工人员于2022年5月9日09:00入场,2022年5月9日22:00搭建完毕。
2. 负责会场安保、服务及保障工作
职责:维护现场秩序,搞好治安防范。对守护目标内出现的治安事件积极制止,对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火警等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同时向采购人报告。若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场扭送保卫部门或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
1) 负责演唱会现场安保工作,外围安保人员不少于15人(男性);
2) 负责演唱会现场安检工作,现场安检人员不少于5人,配备安检器材不少于3组,并配有防疫闸机及防暴装备;
3) 负责演唱会现场票检工作,票检人员不少于15人,并配备票检设施设备;
4) 负责观众厅内场秩序维护工作,场务人员不少于8人,并落实相关职责;
3. 负责邀请80人合唱团及双管制交响乐团
1) 合唱团为80人规模,需国内一流专业合唱团体,拥有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低音及钢琴伴奏、团部专业管理人员。具备多年的艺术实践,在歌剧、清唱剧、交响合唱、无伴奏合唱、唱与独唱等各种声乐表演形式上,拥有丰富表演经验。
2) 伴奏乐团为国家级乐团,人数不低于70人,演奏人员应包括指挥,一提琴、二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小号、长号、大号、竖琴、乐队队长等专业人员。
4. 负责项目宣传发布工作,包括物料设计及制作、媒体发布、票版票张制作
1) 根据演出性质及学院要求,进行演出主视觉设计工作;
2) 根据节目内容及人员信息,设计及印刷演出节目册或折页,印刷份数不少于1,000份;
3) 组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演前发布会、新闻稿拟写及演后宣发工作,本地媒体邀请不少于10家,线上线下报道篇数不少于10篇;
4) 拥有自有售票系统,能够实现票版划定、预留、出票等功能;拥有自有票张,具有防伪功能,能够根据演出信息调整票张内容;
四、商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剧场、安保服务、合唱团及双管制交响乐团等相应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2、完成时间及地点
(1)剧院应于2022年5月9日上午9:00点前交付;
(2)晚会活动舞台布置需在2022年5月9日24:00点前搭建完成;
(3)负责会场安保、安检、救护、消防人员需提前熟悉场地并于5月11日13:00点前全部到位(包括设施设备);
(4)合唱团和伴奏人员将在5月10日—5月11日进行统一训练、彩排、演出,中标单位邀请的演出人员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包括劳务费、化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60%做为预付款,剩余40%按合同完全履约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
3、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
4、其他
(1)成交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要求或自己的承诺履行职责而影响活动的开展,采购人有权主张赔偿(供应商需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2)成交供应商在舞台演出过程中若因质量原因导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需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实施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
(4)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实施期间设施、设备及场地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5)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方案。”
“一、项目概述中国民族男高音艺术论坛活动是学院重点打造的学科品牌活动,旨在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提高师生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同时也丰富和充实老百姓的文化生活,提升和鼓舞全国人民热爱祖国和文化自信的士气,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拟出资举办“金伯利之夜•第四届民族男高音演唱会”。此次活动符合学院“坚持艺术教学与艺术交流并重,让艺术交流成为学院的突出竞争力”的办学要求和“抢占学科制高点”的办学思路,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学院“优秀中国民族男高音培养基地”的学科品牌。
学院拟于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晚19:00在上海市举办“金伯利之夜•第四届民族男高音演唱会”活动,晚会拟邀请30位左右具有代表性的男高音歌唱家及顶尖乐团共同组成演出团队为观众奉献出一场精彩演出。演出时间:约130分钟,节目计划26个(节目单见附件)。
二、服务内容
1.负责演出场地租赁及设施使用;
2.负责会场安保服务及保障工作;
3.负责邀请80人合唱团及双管制交响乐团;
4.负责项目宣传发布工作,包括录制、拍摄、媒体发布、物料设计及制作、票版票张制作。
三、服务要求
1. 负责演出场地租赁及设施使用
对场地的要求
1) 位于上海市区内(内环内)的大型室内剧场;
2) 主剧场台口宽度不低于18米,台口高度不低于10米;
3) 固定坐席不低于1,900个,并设有VIP包厢3个以上;
4) 演员化妆间不低于15个,包含单双人化妆间5个及以上,VIP化妆间5及以上;
5) 设有贵宾专用通道和贵宾专用休息室,配备独立电梯及停车位;
6) 停车位不少于300个;
7) 配有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就餐区域;
8) 使用时间:2022年8月22日09:00——2022年8月24日24:00
对灯光、舞美以及音响的要求
1) 剧院主舞台大小不低于400平方米,舞台包装后,需要满足不低于100人同台表演,要能满足大服装、大道具、大场景上下场迁换,内场观众不低于1,800人;
2) 舞台配有乐池区域,整个舞台区域可以满足乐团和合唱团同时演出;主舞台区及乐池区域分别设置上下场口,满足演出人员上场需求;
3) 舞台尺寸及材料:景片、地面材质,质感高、不反光;
4) 舞台应具备可编程电动机械吊杆系统;
5) 电力:应满足大型舞美、灯光需求,应配备专业CEE航空接口和电箱,至少满足双路400A、双路100A、多路50A等用电需求;
6) 灯光:色温达到5500K以上,以满足摄像需求;场灯控制系统可分档调节亮度;
7) 音响:剧场应设有数字调音台、线阵列扬声器组、合理的补声扬声器组及高品质传声器,声场声压级、声音还原度及清晰度等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演艺空间扩声标准;
8) 剧院因具备完善的内部通讯、化妆间呼叫及监视系统;
9) 观众席字幕屏:不低于2块屏幕,可播放字幕及视频文件;
10) 技术人员:工作期间,每个岗位都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落地对接;
11) 阵地宣传资源:道旗不低于50个,灯箱不低于5个,大堂LED屏不低于4个,可布置背景板以其它宣传画面;
12) 搭建时间:施工人员于2022年8月22日09:00入场,2022年8月22日22:00搭建完毕。
2. 负责会场安保、服务及保障工作
职责:维护现场秩序,搞好治安防范。对守护目标内出现的治安事件积极制止,对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火警等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同时向采购人报告。若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场扭送保卫部门或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
1) 负责演唱会现场安保工作,外围安保人员不少于15人(男性);
2) 负责演唱会现场安检工作,现场安检人员不少于5人,配备安检器材不少于3组,并配有防疫闸机及防暴装备;
3) 负责演唱会现场票检工作,票检人员不少于15人,并配备票检设施设备;
4) 负责观众厅内场秩序维护工作,场务人员不少于8人,并落实相关职责;
3. 负责邀请80人合唱团及双管制交响乐团
1) 合唱团为80人规模,需国内一流专业合唱团体,拥有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低音及钢琴伴奏、团部专业管理人员。具备多年的艺术实践,在歌剧、清唱剧、交响合唱、无伴奏合唱、唱与独唱等各种声乐表演形式上,拥有丰富表演经验。
2) 伴奏乐团为国家级乐团,人数不低于70人,演奏人员应包括指挥,一提琴、二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小号、长号、大号、竖琴、乐队队长等专业人员。
4. 负责项目宣传发布工作,包括物料设计及制作、媒体发布、票版票张制作
1) 根据演出性质及学院要求,进行演出主视觉设计工作;
2) 根据节目内容及人员信息,设计及印刷演出节目册或折页,印刷份数不少于1,000份;
3) 组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演前发布会、新闻稿拟写及演后宣发工作,本地媒体邀请不少于10家,线上线下报道篇数不少于10篇;
4) 拥有自有售票系统,能够实现票版划定、预留、出票等功能;拥有自有票张,具有防伪功能,能够根据演出信息调整票张内容;
四、商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与剧场、安保服务、合唱团及双管制交响乐团等相应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2、完成时间及地点
(1)剧院应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点前交付;
(2)晚会活动舞台布置需在2022年8月22日24:00点前搭建完成;
(3)负责会场安保、安检、救护、消防人员需提前熟悉场地并于8月24日13:00点前全部到位(包括设施设备);
(4)合唱团和伴奏人员将在2022年8月23日—8月24日进行统一训练、彩排、演出,成交供应商邀请的演出人员所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劳务费、化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60%做为预付款,剩余40%按合同完全履约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
3、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
4、其他
(1)成交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要求或自己的承诺履行职责而影响活动的开展,采购人有权主张赔偿(供应商需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2)成交供应商在舞台演出过程中若因质量原因导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需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实施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
(4)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实施期间设施、设备及场地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5)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方案。”。

更正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备案号:51010022210200003313。 2、采购品目名称:C0601会议服务。 3、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028-61882648。4、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其它补充事宜内容url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大学 
地址 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8-84616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028-84510079-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4510079-8006 
五、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聘用证明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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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M
更正公告(三次).pdf
3.2M
更正公告(三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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