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海洋置业商品住宅新建项目招标公告(采用电子辅助系统)
金额
420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小华0574-8950721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玲0574-65778501
标书截止时间2017/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9
公告正文
宁波海洋置业商品住宅新建项目招标公告(采用电子辅助系统)

交易登记号:17GC06165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宁波海洋置业商品住宅新建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象发改备[2013]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海洋置业商品住宅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象山县来薰路与滨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46176.40平方米

工程造价:42000万元

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区内道路、绿化、停车位、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3质量要求:要求创“甬江杯”优质工程奖

2.4安全要求:要求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执业资格;

3.6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7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三)其他

3.8本工程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0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2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 2012 7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 12 14 16 00 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查询申请函》不一致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3.1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6本工程设置资信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71128日——20171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交易员须持本人《交易员证》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2014]5号、[2015]4号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象山新丰支行,账号:39-703001040012500,联系电话:0574-65733188。提交截止时间:20171214 17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王昱元,联系电话:13777950432。保险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171214 1700 时(北京时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6.投标申请受理
6.1受理时间:20171122日——2017112716:30

6.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办公室报名。

6.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交易员证》。

说明: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将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2191000时。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602

联系人:吴小华

电 话:0574-8950721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

联系人(交易员):郑玲

电 话:0574-6577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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