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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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S1301000274000875002002 | ||||||||||||||||||||||||||||||||||||||||
招标内容: | |||||||||||||||||||||||||||||||||||||||||
灵寿县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2023〕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南纪城水厂、北洼水厂、南寨水厂、义和庄增压站、北纪城增压站,共计3座联村水厂和两座增压站及南营乡杨家台村、银洞村、黄土梁村、石猪口村、 漫山村,陈庄镇的贾峪村,岔头镇的北台头村等14个村,共计11万人,共44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引泉井1座、蓄水池1座、截水墙1座、水表井88座,更换消毒设备7套、潜水泵7套、管道泵1台、启动柜6套、智能预付费水表830块、自动上水装置1套、压力罐1套、泵管490米、电缆990米、管道9669米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7 00:00至2023-07-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7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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