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二、项目编号:2024-JH1902-W302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0 |
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进口设备60天内 |
医院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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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238万元;
3.本项目共1 包确定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设备生产厂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备案证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报告需提供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 月28 日至10 月31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二)发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600号中华保险华盛大厦808。
(三)发售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
项目负责人:刘老师,19521434133。
(四)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获取谈判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作为评标的资格审查资料。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虹口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医院官网(www.shcz.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吴娅柳、王禹
移动电话:19521434133、18205161101、15195826801
传 真:025-86636856
邮 箱:wuyl@jcec.cn
地 址:上海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谢老师
办公电话:021-8188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