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023年长洲区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开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4002831002405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梧州市长洲区常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冯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藤县广盈农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李凌云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2023年长洲区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开垦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4002831002405001001 | |
招标人 | 梧州市长洲区常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目前区域内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约 1200 余亩(上述潜力资源及数据仅供申请人参考,具体以获得立项批复的数据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10月19 日9 时30 分 | 开标地点 |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第6电子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藤县广盈农业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桂藤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致和天泰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藤县广盈农业有限公司/广西桂藤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致和天泰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 | 100% | |||
项目建设期限 | ①签订合同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新增300亩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指标确认,其余指标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指标确认(原则上,2024年耕地后备资源指标确认任务亩数为300亩。如2024年7月1日前,经甲方、乙方、长洲区政府、倒水镇政府、项目所在村委共同努力,所取得的流转土地指标尚无法达到300亩的,则按实际取得亩数进行立项并实施后续工作。); ②管护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0日止。 | |||
质量要求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 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土地整治工程 第1部分:建设规范DB 45/T 1055-2014 第2部分: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规范DB 45/T 1056-2014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姚云鹏(证书编号:1426360;身份证号:412932********5181X)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藤县顺元农业有限公司/广西宁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鸿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 | 100% | |||
项目建设期限 | ①签订合同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新增300亩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指标确认,其余指标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指标确认(原则上,2024年耕地后备资源指标确认任务亩数为300亩。如2024年7月1日前,经甲方、乙方、长洲区政府、倒水镇政府、项目所在村委共同努力,所取得的流转土地指标尚无法达到300亩的,则按实际取得亩数进行立项并实施后续工作。); ②管护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0日止。 | |||
质量要求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 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土地整治工程 第1部分:建设规范DB 45/T 1055-2014 第2部分: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规范DB 45/T 1056-2014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黄敢(证书编号:1536693;身份证号:452730********2039)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藤县广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伟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同厚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 | 100% | |||
项目建设期限 | ①签订合同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新增300亩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指标确认,其余指标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指标确认(原则上,2024年耕地后备资源指标确认任务亩数为300亩。如2024年7月1日前,经甲方、乙方、长洲区政府、倒水镇政府、项目所在村委共同努力,所取得的流转土地指标尚无法达到300亩的,则按实际取得亩数进行立项并实施后续工作。); ②管护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0日止。 | |||
质量要求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 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土地整治工程 第1部分:建设规范DB 45/T 1055-2014 第2部分: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规范DB 45/T 1056-2014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李凌云(证书编号:1583128;身份证号:452428********1221X)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梧州市长洲区常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冯工 0774-3880903 | |
投诉受理部门 |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3837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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