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沁源县沁河镇城南育才幼儿园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312024BCS0014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86365951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4065809492024201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沁源县沁河镇城南育才幼儿园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22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变更前内容:第二部分2.1.2 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周期工人和材料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工程款的 30%。工程完工后,8支付工程款的 40%。出了结算评审报告后,支付总结算评审工程款的27%。一年后工程质量没问题,支付剩余3%质保金。
第三部分 6.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工程结算金额的3%扣留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6.4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评审结算金额 3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6.5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支付完毕, 收到发包人支付的质量保证金的当天,向发包人开具质量保证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变更后的内容:第二部分2.1.2工人和材料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工程款的40%。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4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的20%。第三部分1.1.2.4 ;1.1.2.5;6.3 ;6.4;6.5内容删除。
 

变更日期: 2024-11-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沁源县沁河镇中心学校

电 话:18636595187


五、附件



附件信息:

  • 00000.pdf

  • 沁源县沁河镇城南育才幼儿园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合同(11N4065809492024201).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