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3
采购人(全称):中共怀化市委社会工作部 (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凯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43026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56688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仟伍佰陆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三年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合同
四、付款方式
(1)服务外包管理费:合同签订后,每年服务外包管理费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的第六个月支付当年服务外包管理费的50%,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当年剩余的50%服务外包管理费。
(2)员工工资、五险一金:按月支付,每个月的月初,支付上个月的款项。
(3)业务培训费:据实拨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1月23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月23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中共怀化市委社会工作部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米庆华
电 话:18797568519
传 真:
地 址:
乙 方:长沙凯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峥嵘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8673170198
传 真:
地 址: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
账 号:80008215830801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