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6
医疗设备一批(宫腔电切镜配件)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医疗设备一批(宫腔电切镜配件)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 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 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3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投标人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
四、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五、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智荟谷1号1栋2层218室
报名联系人:詹工
报名联系电话:0769-88012496
六、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
采购人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769-2332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