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04]zy[gk]2018015
预算金额99.7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双龙科技有限公司172.8万元
中标联系人林德生13960278050
公告正文
250m运动场面层货物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洛江区实验小学

乙方福建双龙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4]ZY[GK]2018015250m运动场面层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2 其他体育设备 溢沙槽 25.06 m2 国内 300 7518 双龙 SL-YSC01
1 1-3 其他体育设备 合成树脂格栅 25.06 m2 国内 255 6390.3 当地建筑 当地建筑
1 1-4 其他体育设备 橡皮泥起跳板 4 国内 400 1600 当地建筑 当地建筑
1 1-5 其他体育设备 其他体育设备 25.06 m2 国内 260 6515.6 当地建筑 当地建筑
1 1-1 球类设备 基础砼打磨、酸洗、切伸缩缝及填缝。 2113.15 m2 国内 13 27470.95 当地建筑 当地建筑
1 1-6 球类设备 人工草坪 2113.15 m2 国内 133 281048.95 共创 GC-RGCZ-50mm
1 1-7 球类设备 足球场人工草坪面层:填充辅料 2113.15 m2 国内 32 67620.8 太洋 TY-KL001
1 1-8 田赛设备 铅球区专用人工草坪 121.55 m2 国内 180 21879 共创 GC-RGCQ-60mm
1 1-9 其他体育设备 场心隔离排水沟 68 m 国内 220 14960 双龙 SL-PSG001
1 1-10 其他体育设备 沙坑橡胶包边 64 m 国内 100 6400 当地建筑 当地建筑
1 1-11 其他体育设备 其他体育设备 1 国内 35786.65 35786.65 当地服务 当地服务
1 1-12 径赛设备 高分子水泥防潮粘接层 3365.34 m2 国内 22 74037.48 当地建筑 当地建筑
1 1-13 径赛设备 基础砼打磨、酸洗、切伸缩缝及填缝 3365.34 m2 国内 12.5 42066.75 当地建筑 当地建筑
1 1-14 径赛设备 2mm聚氨脂自流平层 3365.34 m2 国内 33 111056.22 当地建筑 当地建筑
1 1-15 径赛设备 13mm厚预制型橡胶面层 3293.66 m2 国内 303 997978.98 同欣 TX-YZXJ-13mm
1 1-16 径赛设备 20mm厚红色预制型橡胶面层 71.68 m2 国内 359 25733.12 同欣 TX-YZXJ-20mm
合计: 1728062.8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贰万捌仟零陆拾贰元捌角(¥1728062.8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洛江区实验小学

4.3交付条件:施工完成并经测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橡胶跑道及人工草坪的生产厂家提供符合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指标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由中国田径协会或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石家庄检验中心)或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田径场验收机构进行验收并取得证书,采购人(含监理单位)、中标人共同参与验收见证。若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0 合同签定且橡胶、人工草坪到达施工现场30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进度款;
2 30 施工完毕,经初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
3 25 工程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合同总价的95%;
4 5 余5%在三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到该合同履约完成

10、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违约,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其他情形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相关条款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具有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权利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泉州市洛江区实验小学 乙方: 福建双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居委会桥南街164号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林德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016520500
联系方法: 1396027805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
账号: 账号: 1408 0106 0900 8098 15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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