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3.7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光树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泽县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2
公告正文

会泽县娜姑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会泽县娜姑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约703.75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08-27 09: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9-08-31 17:00
评审办法:
备注: 招标(采购)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31日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jggzyxx.gov.cn,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回执”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31日(节假日不休)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泽县分公司(会泽县泽润龙都一期8-S-4)地进行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本项目需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会泽县娜姑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李光树
办公电话: 0874-5590016 移动电话: 13769892957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泽县分公司 经办人: 何斌
办公电话: 0874-5128906 移动电话: 1346612578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26201900136001001
标段名称: 会泽县娜姑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标段)-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9-08-31 17:0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9-09-12 09:00
开标地点: 会泽县2号开标厅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703.7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两处日处理3吨垃圾高温热熔解处理建设项目,其中:垃圾热解厂房,建筑面积182.20m2,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钢结构/砖混结构,一层;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7m2,块石混凝土基础,一层;设备安装包含热解炉设备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水循环处理系统;场地平整;室外工程含架电;新建日处理10吨垃圾高温热解处理建设项目,其中:垃圾热解厂房,建筑面积236.68m2,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钢结构/砖混结构,一层;管理用房,建筑面积78.18m2,块石混凝土基础,一层;设备安装包含热解炉设备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水循环处理系统;场地平整;室外工程含架电。计划投资约703.75万元,工期180日历天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经营范围应包含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制造及安装调试、销售及售后服务。(5)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经营范围应包含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制造及安装调试、销售及售后服务。(5)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4 万元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发布单2.pdf 2019-08-26 17:28:3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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